兩視障人士 起飛前遭強行帶落機

2024-07-08 00:00

(左起)徐文俊、李俊彥指,乘搭香港快運時遭無理「趕落機」。
(左起)徐文俊、李俊彥指,乘搭香港快運時遭無理「趕落機」。

兩名視障人士乘香港快運航機赴日時,疑遭「趕落機」。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昨稱,兩名事主均有獨立出行能力,今年5月欲坐快運赴東京,在機場登記時地勤及機組人員在協助辦理登機時,未言有任何困難,甚至助他們「升級」座位至前排,惟起飛前5分鐘機組人員態度劇變,突然以二人未有健全成人陪同,「達不到安全標準」要求他們落機。事主指,當時在「監督」下遭強行帶落機,感覺「很侮辱」。香港快運回覆《星島》時,承認地勤人員及機組人員在評估兩名事主時「作出不同判斷」,故需時再進一步評估,致令兩人未能坐原定航班出發。
視障人士李俊彥與徐文俊今年5月22日結伴,欲乘搭香港快運在當日下午3時開出的航班前往東京。二人在櫃枱登記時,地勤及機組人員均有提供協助,甚至陪同至禁區閘口,解釋逃生程序等。直至起飛前5分鐘,機組人員詢問他們「有無父母陪同」,隨後稱二人不符安全指引,要求他們落機。二人稱感覺很受冒犯,「初時只是出言相勸,其後有人拉扯『請』我們落機。」及後在民航處介入下,二人在當晚獲安排乘坐另一快運航班赴日。
稱無人陪同 不符安全指引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補充,快運事後多次作出解釋,剛開始時稱有安全問題,會賠餐券補償;及後在電郵稱原因為「機票超售」;至上月26日以電話回覆,聲稱無法找到員工陪二人落機。他質疑,快運已是「積犯」,冀快運及其母公司正視事件,找出責任誰屬;亦冀民航處加強監管,尊重殘疾人士獨立出行權利。

記者實測香港快運訂票流程,發現在官網訂票時,無程序需披露自身是否殘疾。但官網有條款指,若乘客行動不便或有醫療病症,無法獨立解開安全帶、取出及穿着救生衣、戴上氧氣面罩,及到達緊急出入口,即會被定義為「需特別協助」,必須與成年人士或安全助理同行。但協會指,李俊彥雖只有一成視力,但有獨自搭飛機經驗;徐文俊雖全盲,但二人事前有通過WhatsApp向快運披露自身為視障者。

香港快運回覆指,地勤及機組人員按標準安全程序評估時,因有不同判斷,故需時進一步評估。及後管理人員確認,二人毋須同行者陪伴,故安排他們坐同日航機出發。快運航空商務總監王基傑強調,當日航班僅售出約七成機位,否認「超賣」,亦無建議乘客自費轉搭其他航空公司,且當值人員有陪同二人離開機艙,不認同「趕乘客落機」。
平機會:若受歧視可投訴

平機會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建議巿民若受歧視,可向會方投訴;另會方在2017年推出《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提及若非操作或安全理由,航空公司不應以乘客行動不便或殘疾為由,拒絕其訂機票或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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