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會倡規管網約車平台

2024-07-09 00:00

網約車興起,威脅的士生存空間,的士業界對向網約車平台發牌亦有保留。
網約車興起,威脅的士生存空間,的士業界對向網約車平台發牌亦有保留。

網約車是全球出行大勢,惟本港一直未有法例規管。運輸及物流局與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羅列倫敦、新加坡等6個地區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做法,包括要求平台需持牌才可營運,局方亦建議對香港的網約平台「予以規管」;運輸署在今年稍後將針對巿場上「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供求作研究,料一年內完成,作為日後規管網約車類別、數量、牌證要求等的參考。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將於本周五開會,討論打擊白牌車及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初步調研結果。文件提及,政府對網約的士或出租汽車持開放態度,僅強調平台必須合法,已對此作出調研,在聽取各持份者意見後,將擬定未來路向,目標在2025年就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立法建議。文件又列出深圳、新加坡、倫敦、坎培拉、多倫多及日本6個地區的法規,均規定網約車平台必須由的士或其他「持有相關牌證」車輛提供服務,並按審批條件營運;但大部分地區未有限制平台數量,僅日本規定只能由的士公司營運網約平台。
的士車隊落重本歎不公平

文件續指,各地網約車平台均需在營運地點設立公司,營運年期亦有上限,期滿需申續約。營運條件包括使用車輛需有合適牌照及保險,並為乘客購買保險;車輛要通過定期安全檢查等要求;司機須通過身體檢查、背景審查、持牌及有相關培訓;平台要保存帳目等營運紀錄,並按時呈交供當局審批,且要確保轄下司機及車輛合規。若平台違反發牌條件,則可暫停及撤銷牌照;網約車司機亦只能駕駛持有相關許可證車輛,並透過持牌平台提供服務,否則亦是違法。

對香港會否對上述經驗「照單全收」,文件僅提及「建議考慮」對香港網約服務予以規管,且考慮到交通壓力,有必要限制服務車輛總量,並要評估現時「點對點」供求及質素,及明年的士車隊投運影響。運輸署將就「點對點」服務乘客需求及轉變作調查,於6個月內檢視進展,料在1年內完成研究。

新星的士同業聯會會長陳偉明向《星島》指,業界就的士車隊投入「億元級」成本,包括換新車及作網約配套等,若允許「非的士」作為網約車,其他平台成本會「低好多」,直接影響車隊前景,「令人感到不公平」。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成指,的士生意慘淡,不少司機開工不足,根本不用再加其他「點對點」服務,「向網約平台發牌會淡化的士角色,且多了網約私家車,條路會更加擠塞。」
Uber歡迎政府規管大方向

Uber則指,歡迎政府規管大方向,但期望同時能制訂「可行合理」的網約共乘汽車發牌制度,強調任何的「供應數量限制」,均會影響成千上萬的網約車司機收入,巿民可能亦要支付更昂貴的交通費。另外,高德打車及滴滴出行(DiDi)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交通諮詢委員會前委員、中大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指,全世界均有網約車平台,香港要急起直追便要盡快立法規管。對法規框架或要一年後才能面世,他指立法規管重點不是平台,而是網約車本身,如購買保險是否與的士「睇齊」。至於發牌會否對的士車隊不公,他指政府要釐清應否為的士牌價下跌「負責任」,「若無責任,政府角色只是要確保路面上的出租車有足夠保障。」

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張仁良認為,政府需時總結的士車隊經驗,以研究怎樣規管網約車服務,基本條件包括「確保乘客安全」、「車輛需通過安全測試」等,冀未來政策出台能與時並進,滿足乘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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