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性侵謀殺智障女罪成囚終身
2024-10-19 00:0054歲男道士2019年9月初在西貢龍尾村住所內「驅鬼」期間,以假陽具侵犯及謀殺女徒弟的21歲輕度智障女兒,57歲女徒弟更陪同男道士往購買涉案假陽具。經審訊後,陪審團日前一致裁定男道士謀殺及非禮罪成,死者母親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法官杜麗冰昨於高等法院痛斥被告的行為「殘忍惡毒」,依例判處男道士終身監禁,又指無法想像任何母親對待自己的骨肉可以如此殘忍,兩人的非禮罪及協助非禮罪同判囚最高刑期10年。
杜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其執業多年以來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死者在屋內完全無助,遭男被告張子材及一眾弟子包圍,張子材假借道教儀式之名,將整個假陽具插入被害者陰道,使她痛苦大叫,痛斥男被告行為「殘忍惡毒、無道不仁」,沒有任何求情理由,判處非禮罪最高刑期10年,以反映社會徹底厭惡此等暴行。至於謀殺罪杜官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事主去世前半年頻繁遭被告毆打
杜官續指,女被告吳馬如賡罪責甚至更惡劣,身為死者之母,明知女兒輕度智障,無力自衛,仍任由女兒受人性侵,更有份一同參與,不僅聯同張子材一同前往旺角購買涉案假陽具,還冷眼旁觀女兒遭人褻瀆。杜官直言無法想像任何母親可以對待自己骨肉如此殘忍,批評吳馬如賡「可怕不仁」,完全違反了照顧責任,更積極參與邪惡性侵。杜官直言案情之重無出其右,罕有地判處吳馬如賡協助非禮罪最高刑期10年。
審訊時播放了被告的錄影會面,54歲男道士張子材交代約於2014年認識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對方求診學習,其後收吳氏夫婦為徒,教授醫卜星相、法科。張子材2017年與死者一家合租涉案單位,翌年初聲稱發現死者「邪靈上身」,經常自言自語,於是便間中「做法科」,唸經做符和燒衣紙,作法後死者便會平靜下來。張子材又指2019年3月開始至9月期間,死者每隔一日或數日便發作,張子材會用蚊拍、拖鞋、雨傘等打死者,每次維持約10分鐘左右,死者的手腳、臉和背部瘀傷。張子材後來又聲稱發現死者與靈界「有男女關係搞」,8月中購假陽具破其處女膜,在上面寫符後「隊入下體」抽插數分鐘,死者當時已喝醉。
死者9月1日早上再次沒在張子材指定時間起床,於是張子材叫醒死者,吩咐她坐在椅子上,把其頭部推向牆壁3、4次,張子材形容死者頭部「有適量嘅血出現」,張再擊打她腹部2、3次,「冚」其後腦勺,令死者頭部撞到櫃子,張形容死者「有憤怒嘅眼神望住我」,遂向死者說「唔好𥇣住我」。張子材離開時發現枱面上一支武當山白酒被打開,死者承認偷喝,張子材遂指「你係要偷飲酒嘅我就畀晒你飲」,灌死者飲瓶內剩餘的酒,接着讓死者坐在椅子上及伏桌休息。張在晚上10時曾查看死者一次,死者當時睡在地上。
男被告聲稱用假陽具破處可避凶
直至9月2日凌晨約2時,張子材看見死者仍睡在地上,於是扶起她坐到凳上,讓對方身體靠着牆,期間感到死者全身無力。張子材把死者放到床上,約5時許向祖師爺請示「仙遊咗就請示聖杯畀我」,結果出了聖杯,但聲稱仍感到死者有微弱呼吸。死者爸爸早上約7時報案,涉案的椅子、酒瓶均被棄置。
吳馬如賡在錄影會面中聲稱,張曾說死者是處女,與「陰人」性交,只要用假陽具破處就可避凶。吳馬如賡最初猶豫,但數天後仍與張子材一起到旺角買假陽具。2019年8月某天下午張子材為死者進行破處儀式,先在床上給死者喝白酒,吳馬如賡自己就站在房門不敢觀看。吳恩宇在儀式期間沒有反抗,但大叫好痛再「啊」了兩聲,過程持續了1至2分鐘。案件編號:HCCC1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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