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調經營避公安查封 「尋歡客」老闆不違法
2024-10-27 00:00中國首間成人娃娃體驗館於2018年在深圳開設,3年後遭公安查封,此後相關店舖低調經營。有內地律師表示,經營成人娃娃體驗館並不構成刑事犯罪,「尋歡客」體驗性玩偶亦不犯法。
根據內地法例,經營成人娃娃店本身不構成刑事犯罪。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慶有律師解釋,《刑法》第358條規定,組織賣淫罪是指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本罪中的「他人」包括婦女或男性,硅膠充氣娃娃並非真人,顯然不能擴大解釋為「他人」,所以不構成組織賣淫罪。
談及《刑法》第364條傳播淫穢物品罪,吳慶有說現有司法解釋中,關於淫穢物品的定性需要該物品「具體描繪性行為或露骨宣揚色情」的屬性,成人娃娃不屬此類,而利用這些性玩具為不特定人群提供性服務,也不屬於向社會公眾散布、流傳的行為,不符合「傳播」的定義。
須確保一人一房 未成年人止步
不過,吳慶有說工商、公安和衞生部門可對有關場所進行檢查,若發現衞生不到位或提供色情內容,可勒令關閉停業。他提醒,有關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並要確保一人一房,同時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至於前往「尋歡」的消費者,吳慶有說單純體驗產品沒有犯法,除非從事其他違法勾當。
香港於2018年也出現首間娃娃體驗店,顧客支付480元便可「尋歡」,惟開業約兩個月後被警方以執行「反淫穢物品行動」強制關閉。據悉,店主被處罰是由於娃娃身體沒有被「適當遮蓋」,且向顧客非法提供助興色情片。
台灣也無相關法令規範,「共享女友主題旅館」於2019年12月在新北市中和區開設,警方不久前往調查,最終認為沒有違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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