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经营避公安查封 「寻欢客」老板不违法
2024-10-27 00:00中国首间成人娃娃体验馆于2018年在深圳开设,3年后遭公安查封,此后相关店铺低调经营。有内地律师表示,经营成人娃娃体验馆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寻欢客」体验性玩偶亦不犯法。
根据内地法例,经营成人娃娃店本身不构成刑事犯罪。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吴庆有律师解释,《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中的「他人」包括妇女或男性,硅胶充气娃娃并非真人,显然不能扩大解释为「他人」,所以不构成组织卖淫罪。
谈及《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吴庆有说现有司法解释中,关于淫秽物品的定性需要该物品「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属性,成人娃娃不属此类,而利用这些性玩具为不特定人群提供性服务,也不属于向社会公众散布、流传的行为,不符合「传播」的定义。
须确保一人一房 未成年人止步
不过,吴庆有说工商、公安和衞生部门可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若发现衞生不到位或提供色情内容,可勒令关闭停业。他提醒,有关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并要确保一人一房,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至于前往「寻欢」的消费者,吴庆有说单纯体验产品没有犯法,除非从事其他违法勾当。
香港于2018年也出现首间娃娃体验店,顾客支付480元便可「寻欢」,惟开业约两个月后被警方以执行「反淫秽物品行动」强制关闭。据悉,店主被处罚是由于娃娃身体没有被「适当遮盖」,且向顾客非法提供助兴色情片。
台湾也无相关法令规范,「共享女友主题旅馆」于2019年12月在新北市中和区开设,警方不久前往调查,最终认为没有违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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