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倡訂時間表規管「籠屋」板間房

2024-11-11 00:00

社協期望當局為遭逼遷劏房租戶提供搬遷和租金津貼。
社協期望當局為遭逼遷劏房租戶提供搬遷和租金津貼。

為解決劏房問題,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冀以達標的「簡樸房」改善基層居住環境。有關注組織指出,政策規管範圍不涵蓋「籠屋」床位,且無清晰列明是否規管「板間房」,倡政府應訂出相關立法時間表,以處理巿場上數千間籠屋及板間房居民需求。房屋局回覆《星島》指,按最新《長遠房屋策略》周年報告估算,在2025/26至2034/35的10年間,須與其他住戶共用單位、即住在板間房、床位或閣樓等場所者,約有3200戶。
倡為遭逼遷劏房戶提供津貼

社區組織協會昨日聯同多名居於「籠屋」床位、板間房及劏房居民,就規管劏房政策提出訴求。社協副主任施麗珊指,在《施政報告》提出以「簡樸房」取締劣質劏房後,已有不少業主表明不會依例改裝,且會提早退出巿場不再經營劏房,勢影響現有住戶,冀政府能制訂安置政策。她指出,目前面積不足8平方米的劏房,月租介乎2600至3600元;超過8平方米則要4000元或以上,倡政府應提供不少於6個月的搬遷及租金津貼。

施續指,估計約有1萬人正居於籠屋及板間房,惟政府現未有針對性規管措施,倡應制訂立法時間表,並要同時規管劏房人均居住面積。她指,雖然當局建議合規「簡樸房」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且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但未訂出最低人均面積,倡可參照公屋擠逼戶定義,要求每增加一名住戶,單位最低面積便應增加5.5平方米。

社協亦倡釐清規管對象,擴闊劏房定義及類別,取締籠屋和板間房;及派出社會服務支援隊跟進居民安置安排,確保不會出現無家可歸情況。

8旬退休長者黃伯伯指,現居深水埗一間不足40呎劏房,「月租要2890元,業主已說不續租」。他期望政府能提供租金相若的安置處。月花2700元租住油麻地床位的方先生指,800呎單位內只有3個廁所,卻有35個床位,不時有木蝨叮咬,更有室友吸毒,「現時政策未照顧到床位住戶,冀政府可加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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