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清潔公司合謀定價 罰2229萬元
2025-01-21 00:00
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昨日就涉及清潔服務的合謀案件發出命令,要求民順清潔有限公司(民順)及其董事鄭學權合共支付1131萬港元罰款,以及向鄭發出為期24個月的取消董事資格令。連同審裁處早前向其他答辯人發出的命令,整案罰款合共2,229萬元,及向3人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為期24個月。《星島》翻查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的其中10宗案件,涉事機構被罰逾2億元款項,為庫房帶來不少進帳。
2021年12月14日,競委會入稟審裁處,向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民順及其3名董事陳明珠、鄭業釗及鄭學權展開訴訟,指香港工商及民順至少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予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有關的招標項目涉及在公共屋邨及房委會所管理的其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億港元。
取消董事資格令24個月
競委會表示,清潔服務是公私營住戶的民生必需,新冠疫情更凸顯其重要性。競委會重申,影響民生的合謀行為,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競委會將繼續全力打擊該等行為。
競委會重申打擊合謀行為
《星島》翻查競委會資料,發現該會自2012年成立以來入稟的案件中,其中10宗案件的涉事機構,共被罰款多達2億零462萬元,當中最轟動為2022年,被列為答辯人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安樂機電),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包括對安樂機電施加1.5億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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