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男生參與荃灣示威認暴動罪 押下周判刑

2021-03-22 14:45

被告蔡子聰。 資料圖片
被告蔡子聰。 資料圖片

前年8月荃葵青遊行演變成暴動,同日晚上深水埗再有示威者集結。21歲學生當晚在深水埗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同日另參與荃灣示威,及曾用雷射筆照向警方。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控方不予起訴。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

被告蔡子聰(21歲)承認在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參與暴動。

當日下午約4時,荃灣楊屋道發生暴動,逾千示威者聚集,警方到場驅散,在如心廣場外設立防線。未幾,一群戴着頭盔、防毒面具、手套、手持雨傘鐵通、自製盾牌等物品的示威者走到人群前方,向防線進逼,並向警方投擲磚頭、石頭、雞蛋等雜物,及後更有人投擲汽油彈;上方天橋則有人發射藍色及綠色雷射光,對峙持續逾一小時。直至下午6時半,有警員到場增援驅散示威者,暴動終在約8時平息。

不久後, 深水埗警署附近發生非法集結,警方清場時拘捕了被告。警方發現他的八達通咭有大窩口站的出入閘紀錄,並在他身上發現2枝雷射筆及頭盔、防毒面具、手套等裝備。

被告在錄影會面承認,事發當日因害怕家人發現,故身穿綠色上衣離家,在巴士才更換黑色及穿戴裝備,到場後曾與示威者一同叫喊口號。他又稱,警方施放催淚彈時,他原本想離去,惟因巴士停駛,故到深水埗打算乘巴士回家。另外,他在荃灣示威時,曾在約300米外用雷射筆照向警方,主要照在警車擋風玻璃及警員盾牌上。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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