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申覆核林鄭提交完善選舉草案違人權法被拒 官指無合理爭辯
2021-04-27 13:09
「長洲覆核王」 郭卓堅早前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決定,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並涉及利益衝突,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周家明法官今頒下判詞,指有關決定是根據《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而訂,故直截了當地指明市民沒有法律根據去挑戰該決定的合憲性,終審法院亦裁定香港法院沒有權力覆核由人大決定的《港區國安法》是否違憲,故是次申請沒有合理爭辯或勝訴機會,拒絕批出申請許可。
全國人大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三月三十日,通過經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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