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幼師薪級表「弊多於利」

2021-08-28 05:30

■教育局強調,勉強實行薪級表只會「弊多於利」。
■教育局強調,勉強實行薪級表只會「弊多於利」。

  (星島日報報道)幼教界爭取多年,今屆政府承諾探討的幼稚園教師薪級表,被教育局檢討後否決。當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形容強制性教師薪級表「勉強套用,弊多於利」,重申採用現時薪酬範圍的安排較有彈性,有利維持學校發展與教師團隊穩定。當局亦提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畫」的學費減免上限,預料惠及四千八百名基層幼童,每年額外開支約一千九百萬元。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五開會,討論幼稚園教育計畫的進展。教育局昨提交文件,詳細交代否決設立強制性幼師薪級表的原因,指幼稚園運作模式與資助中小學截然不同,如幼稚園全年以校本機制全港收生、校舍差異過大,難以訂立「標準班額」、上下午班學生人數差異甚殊等。倘若設立幼師薪級表,當局須分配學位、批核班級數目及教職員編制,令幼稚園開班、收生等靈活性,以至家長選擇大為減少,幼教界亦認同中小學的「派位」或「批班」機制,在幼稚園不可行。考慮到教師期望在轉校時有較佳的薪酬保障,以免被「壓價」,當局將要求幼稚園為離任教師發出「服務證明書」,列明離職時的職級、月薪等資料,供新聘任的學校參考。

  為減輕通過入息審查的基層家長負擔,「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畫」的減免上限,將由參與計畫幼稚園學費的第七十五個百分位數,提升至第一百個百分數。以上學年為例,半日制及全日制幼稚園的學費減免上限,分別為每年五千四百元及一萬五千一百元,有二千六百名家長即使獲全額學費減免,仍須支付學費差額;新安排下,全額減免的家長毋須支付任何差額,而半費及七成半減免額亦會提算,當局估計將有四千八百名學生受惠優化措施,每年額外開支約一千九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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