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案|2女事主及死者丈夫入稟索償 賠償金額有爭議押明年再訊
2021-10-20 17:32
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發生致命醫療事故,4女顧客接受美容保健療程後造成1死2傷,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員陳冠忠及負責女醫生麥允齡先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3年半到12年。因故傷殘的2名女事主及死者丈夫其後分別入稟高等法院,向3人及3間涉案公司索償,案件今日於原訟庭提訊。被告方律師透露與訟各方不爭議責任誰屬,惟爭議賠償金額,故將索取專家報告評估以協助調解。法官吳美玲遂指示與訟各方須於明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報告案件進度,押後案件至明年5月11日再訊。
3案原告分別為雙腳腳趾因案壞死的黃鳳群、切除雙腿的王靜波及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楊錦開,6名被告則分別為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女醫生麥允齡、DR集團旗下的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周向榮持有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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