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火死因研訊│認無關注許志傑氣樽存量 消防隊長:「係我忽略咗」

2021-12-22 17:41

陳依力(小圖)指大火第三日獲指派為其中一名入口指揮官。
陳依力(小圖)指大火第三日獲指派為其中一名入口指揮官。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踏入第42天。起火第3日擔任入口指揮官的消防隊長供稱,當日檢查死者許志傑的呼吸器氣樽氣量充足,但承認救援期間無人關注許的氣樽存量,反而把重心放了在點算人數上,「係我忽略咗。」

消防隊長陳依力供稱,大火第三日(2016年6月23日)獲指派為其中一名入口指揮官,負責檢查經近牛頭角道1號樓梯進入3樓火場的消防員之裝備,包括許志傑所屬的觀塘泵車4人隊伍。當晚約6時半,許與3名隊員準備入場滅火,陳及下屬檢查4人防護衣著等裝備,確保他們的呼吸機運作正常後,並根據各人氣樽存量計算出最長工作時數為28分鐘。

數分鐘後,陳指派4人正式入場救火,並在7時06分透過對講機提醒小隊尚餘10分鐘工作時間,但當時聲音嘈雜及不清晰,傳送訊號受阻。隨後觀塘泵主管在對講機上表示「有3個同事失聯」,他指示當時已入場的青山灣分局隊伍上前協助。及至7時15分,觀塘泵隊伍陸續下樓,其中3人需要送院治理。

庭上播放對講機錄音,當日昏迷的許志傑被青山灣分隊抬出火場時,陳多次按長官要求點算人數。研訊主任質疑為何陳並無將關注點放在昏迷同事上,陳表示當初曾問青山灣分隊是否需要額外人手,及後承認許的氣樽存量重要,但當時卻忽略了此點。

研訊主任關注陳當時無法掌握經1號樓梯入場的人數,是否與指揮站位置偏離1號樓梯有關。陳同意有隊員或因指揮站位置稍遠,未有經過指揮站便走進火場,但解釋當日1號樓梯布滿雜物、消防喉、積水等,並不適宜設立指揮站。

在許家屬的代表大律師譚俊傑提問下,陳指事發時首次於火場內擔任入口指揮官,也是首次參與四級火行動。譚續引述消防處指引,指每個入口指揮官最多只可以負責調派12名隊員入火場,惟觀塘泵車隊、青山灣隊及後備隊伍總人數已經超出12人。陳則表示,當時應長官要求指示其下屬協助檢查裝備,不過實際上與火場內同袍溝通的只有他一人。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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