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3死者家屬入稟求重開死因庭 法官駁回申請

2022-11-24 15:17

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左)與其中一名申請人趙炳全(右)。劉曉曦攝
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左)與其中一名申請人趙炳全(右)。劉曉曦攝

10年前的南丫海難事件,釀成39人罹難及近百人受傷,死者家屬一直要求召開死因研訊但不果,死因裁判官前年決定不會召開死因庭,3名死者家屬入稟要求死因裁判官重新考慮召開死因庭。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頒布判詞駁回申請,考慮各方因素後認為毋須召開死因庭。

南丫海難事件發生在2012年。資料圖片
南丫海難事件發生在2012年。資料圖片
趙炳全(右)對是次結果表示非常失望。劉曉曦攝
趙炳全(右)對是次結果表示非常失望。劉曉曦攝

死者趙少琼胞弟趙炳全對是次結果表示非常失望,認為當局有進一步的空間解釋南丫海難的細節,將會與律師團隊商討後再決定下一步。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代家屬補充指,10年來雖然曾召開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就救生衣及撞船事件的兩宗刑事檢控,但家屬一直無機會透過其律師挑戰庭上證據。法官雖指獨立調查委員會及刑事檢控已涵蓋死亡細節,但涂認為有關細節並不足夠,涂指獨立調查委員會只進行了近兩年,但警方調查費時8年,意指調查委員會後有6年的證據沒有公開,家屬亦無法挑戰該些證據,更何況刑事檢控亦沒有涵蓋驗船及造船的細節。

南丫海難源於2012年10月1日,香港電燈員工及家屬為欣賞慶祝國慶煙花匯演,乘搭南丫四號到海上看煙花,但被港九小輪雙體船海泰號意外撞擊後翻沉,釀成39人罹難及97人受傷。法官高浩文在判詞開首便說道:「事件本為慶祝活動,但最後卻以悲劇告終」,而悲劇發生後親人希望盡可能查明死因真相實屬人之常情,法官指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報告顯示,事件造成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是兩位舵手在航行船隻時出現人爲錯誤、艙室與舵機艙之間的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船隻的損壞穩定性計算錯誤、上甲板座位沒有妥善穩固、船上沒有兒童救生衣及成人救生衣難以取得或穿上。

申請方認為有進一步證據顯示船隻艙壁及損壞穩定度的計算出現錯誤,或能進一步揭開事實真相,例如造船公司財利船廠的繪畫員把錯誤歸咎於其時任上司Laizaola,但Laizaola已離職又沒有在調查委員會出庭作證,而現時已找到Laizaola,他錄下口供指,繪圖員有權決定將船隻圖則呈交審批,並負責在批准前檢查船隻圖則,而財利船廠的董事也有責任確保南丫四號的製造過程妥善進行,但這些事件亦沒有在調查委員會中加以探討。

法官認為申請方希望透過死因研訊,以新證據作進一步調查,以找出究竟船隻甚麼地方出了問題以及是誰是過錯,但死因研訊則是調查和確定死者死亡情況的細節,當年獨立調查委員會已透露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是造船時的失誤,新證據頂多可以找到是哪間公司哪個職員犯錯。而死因裁判官早前可根據獨立調查委員會及兩宗刑事檢控的證據,裁定遇難者「非法被殺」,死因是遇溺身亡。

法官高浩文明白家屬失去至親後,希望尋求一切還原死者死因的每一個細節,但在平衡公衆利益的思量下,法官認為毋須透過死因研訊去揭開每一個有可能的事實細節,而召開死因庭去研究新證據以取得事實細節並調查海事處人員,並不符合公衆利益。法官認為家屬未能提出足夠的證據去說服法庭召開死因庭,故駁回3人的申請,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申請方為3名死者家屬梁淑玲、趙炳全及徐志盛,3人分別是4名罹難者梁家杰、趙少琼、徐志偉和徐凱盈的親屬,答辯方為死因裁判庭。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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