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處理外聘律師 釋法非唯一方法

2022-12-06 08:05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法庭批准,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出庭辯護,引發建制派強烈反應,特首李家超上周一向中央提交的報告中,亦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以下的問題:「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李家超提請釋法後,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國安公署和建制派齊聲支持,可是,近日建制派內部,卻又有聲音提出,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就海外律師就國安案件執法問題進行釋法,是否有點兒「揸住大炮打蒼蠅」的味道,特區內部是否沒有辦法解決這問題,一定要由人大釋法?

有建制中人指出,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的問題,範圍甚為狹窄,就只是針對海外律師,建制內部有意見認為,這建議根本不能徹底防範國安風險,有人更向北京建議,釋法時擴大範圍,例如限制外籍律師,又或引入「指定律師」制度,但兩者皆並不獲特區政府支持。建制內部於是有意見認為,既然要解決的問題如此狹窄,是否動輒要由人大常委會出手。

可直接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有法律界中人指出,其實要限制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確毋須釋法,只需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4)條,加入限制條文即可以。但本港修例需要程序,未能處理眼下的黎智英案,而中央視黎智英案為「洪水猛獸」,更視今次外聘英國御用大狀,是外國干預的部署,因此,絕不能在今次黎智英案中作出讓步。

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接受電視台訪問時透露,曾探討由入境處拒絕向Tim Owen發出工作簽證,阻止其為黎智英辯護。有建制中人認為政府應該探討釋法以外的其他解決方案,不一定要尋求人大釋法。他指出,現時立法會由建制派主導,政府可以就《法律執業者條例》進行快速緊急修例,與此同時,入境處又拒絕向Tim Owen發出工作簽證,即使黎智英改聘其他海外律師,亦不合乎新修訂法例。該建制中人更指出,《香港國安法》賦予國家安全委員會廣泛權力,而國安委作出的決定更受不司法覆核,國安委亦可以考慮如何行使權力,以維護國安。

根據《香港國安法》,國安委的職責有三,包括:(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二)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三)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究竟上述職能是否能賦予國安委阻止騁請海外律師的權力,相信有頗大爭議,有法律界中人就認為,上述三種權力不包括立法權,質疑國安委如何能阻止黎智英案騁請海外大狀。

杜良謀 大棋盤  全文刊《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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