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icy叮|患末期病港媽憂離世後兒子無處容身 發文詢問可否加快申請公屋
2022-12-13 09:29
申請公屋的人數眾多。據房屋委員會公布,截至2022年9月底,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6年。有港媽則在網上發文指,自己患有末期病,擔心在離逝後兒子會失去安身之處,因此發文詢問「如果有未期病,申請公屋是否可加快?」房屋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根據現行的公屋編配規定,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獲配公屋的相對優先次序是按照公屋申請登記日期的先後次序、家庭人數及所選擇編配地區的公屋資源等原則公平辦理,無法基於健康或個人問題為個別申請者作優先配屋的安排。
該名港媽日前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發文,詢問其他網民「如果有末期病,申請公屋是否可加快?」她隨後再解釋指,自己患有末期病,擔心在離逝後兒子會失去安身之處,並指「我個仔也有需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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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帖文隨即引起熱議,網民紛紛提出建議,包括「建議樓主直接問社會福利署或去房屋署問下」、「揾醫務社工或區議員」、「試吓搵醫務社工幫你應該會快啲」等。有網民則指,「由醫院醫生+醫護社工出證明,會體恤安置」。
另有人則指,「都未期啦,仲住咩鬼公屋,唔好阻住有需要嘅人啦」、「知你有末期病可能畀間過渡房屋,唔想又多一間有問題公屋,日後揾邊個住吖?」、「末期病就應該去醫院唔係去上樓」、「療養院啦」等。相關留言隨即被其他人批評,並指責相關留言者涼薄,又指「點解你哋啲人總係要講得咁難聽呢?」、「好多人都好冷血」、「香港人講野係咪要咁涼薄呢?」等。另外,有人則鼓勵樓主加油,並指「放心啦!就算係末期病都唔好放棄,我都係有重病,我哋一齊加油」、「別放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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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無法基於健康或個人問題為個別申請者作優先配屋安排
房屋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 根據現行的公屋編配規定,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獲配公屋的相對優先次序是按照公屋申請登記日期的先後次序、家庭人數及所選擇編配地區的公屋資源等原則公平辦理。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獲配公屋的相對優先次序,則按其在「配額及計分制」下所獲得的分數及配額而定,分數愈高,愈早獲配單位。因此,房屋署無法基於健康或個人問題為個別申請者作優先配屋的安排。
署方又指,個別人士如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因素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没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可向社會福利署尋求相關的福利或援助。當房屋署接獲社會福利署推薦有關體恤安置的個案,在完成一般核實資格的手續後會盡快進行公屋編配。
體恤安置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
根據社會福利署網頁資料,「體恤安置」是一項特別房屋援助計劃,目的是為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房屋援助。「體恤安置」並不是一般的公屋申請,而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社署負責向房屋署推薦個案。房屋署接獲有關推薦後,會向當事人進行詳細資格審查,並向合資格的當事人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單位。
另外,根據房屋署網頁資料,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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