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裁定4人暴動罪成 還柙至本周五判刑

2023-01-10 13:35

當日遊行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當日遊行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2019年9月底「全球反極權大遊行」,96人分別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及金鐘道暴動,其中金鐘道4人早前否認暴動罪受審。法官練錦鴻今於區域法院拒絕接納全部4人證供,裁決指3人行動、衣著裝備與示威者一致,可鼓勵其他示威者抵抗執法;餘下36歲音樂人戴護目鏡頭盔,穿仇警反共黑T恤兼管有噴漆,肯定有意圖參與暴動,裁定全部暴動罪成,還柙至本周五判刑。

練官不接納21歲大學生鄧頌城證供,指其既然知道金鐘道示威活動,又特別提早在花園道下車躲避,更在終審法院附近受催淚氣體之苦,還決定步行到灣仔根本自相矛盾,如有心避開大可進入遮打花園或附近的天橋暫避。練官續指加之其當時亦無理由非到灣仔不可,已失去充電器逾一星期,並非急於當天購回,可選地方亦不止灣仔,也沒有約好女友要到其家,作為一名大學生,以當時熾熱的社會氣氛,不會不察其衣著裝備與示威者相同,在警方掃蕩時身處於逃向灣仔的示威者中間。

練官指32歲女教師林翠雯和30歲工程師林志豪皆非恰巧出現,二人特別自元朗居所以全身黑衣到港島參加「全球反極權大巡遊」,中途進入金鐘花園休息後打算乘港鐵回家,又稱被制服前均沒有見到警察、催淚氣體等。

練官駁斥2人似乎在不同空間存在,被捕前現場已彌漫催淚氣體,示威者與警方有對峙衝突,不可能視而不見,二人見到警員衝出便發足狂奔亦匪夷所思,如為了參加和平示威,2人應割席而去遠離示威者。練官認為3人行動、衣著裝備與示威者一致,可鼓勵其他示威者抵抗執法,裁定暴動罪成。

練官也不接納36歲音樂人劉彥昭證供,其聲稱當天按林牧師要求下帶噴漆回教會借對方使用,但對方卻作證謂當天劉彥昭剛巧有噴漆;聲稱當天到灣仔為陳牧師新居慶祝,但林牧師一同共事4、5年卻不知此事。而劉彥昭在街口手持長竹,在路中劈腿而立,明顯與出於好心移走雜物,以免傷及途人之說不符,亦難以解釋何以要穿上兩對手套才拾起竹枝。另外練官認為劉彥昭被捕時戴有護目鏡、頭盔及全身黑衣,黑T恤亦有仇警反共產黨的政治訊息,唯一可能引申就是其在當時的情況管有噴漆,用作塗寫口號以反映自己及其他示威者的政治取向,唯一可以解釋其在場的理由,就是有意圖參與暴動,同樣裁定暴動罪成。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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