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科醫生張文龍被投訴不當處方標靶藥 官押月底頒書面判詞
2023-01-10 15:08
已故女歌星梅艷芳的主診醫生、養和醫院臨床腫瘤科名譽顧問醫生張文龍,涉在10年前在沒取得肝細胞癌女病人或其家屬的同意下,向死者處方只在研究及臨床試驗階段,未被正式認可的標靶藥物。病人孫子向醫委會投訴被駁回後,於去年8月入稟司法覆核要去推翻決定,要求法庭下令投訴個案發還至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重新考慮。案件今(10日)於高等法院開審,醫委會一方認為醫生用藥後病人情況好轉,活得比同類患者更久,故有關用藥並非不必要或不合適。法官高浩文需時考慮各方陳詞,將於本月底頒布書面判詞。
申請人為死者Alice Tung的孫子Chu Kwok Yiu Wilson,答辯人為香港醫務委員會初步偵訊委員會。死者Alice Tung患有復發性肝細胞癌及非小細胞肺癌,張文龍醫生處方治療肝癌的口服標靶藥索拉非尼(Sorafenib),其後先後處方口服標靶藥物舒尼替尼(Sunitinib)及化療藥物卡培他濱(Capecitabine),為她進行身體立體定位放射治療、肝臟切除手術及經動脈化療栓塞術。死者於2013年10月2日與世長辭。
申請方大律師黃志光認為,張在處方Sunitinib沒有諮詢死者及其家屬意見,沒有任何紀錄指他曾向死者及其家屬解釋藥物的危險性,又沒有取得死者及其家屬的許可。有專家報告指Sunitinib與Sorafenib混合使用會產生嚴重副作用,Sunitinib亦不適合治療肝細胞癌。家屬希望醫委會召開公開研訊,要求展開獨立調查以確實有關用藥是否在醫治非小細胞肺癌上屬必要及合適,但醫委會卻無視此訴求,故認為拒絕轉呈投訴個案進行研訊全然不合情理。
答辯方大律師陳浩淇指,法庭有在十分罕見的情況下可以干預醫務委員會初步偵訊委員會的決定,而委員會在作出決定前已考慮有關專家報告,申請方呈堂的手術同意書與用藥無關,故認為法庭毋須予以考慮。陳又指申請方的指控沒有理據支持,而且死者用藥後情況好轉,比同類患者活得更久。陳認為張使用該標靶藥屬救命性質,混合使用Sunitinib與Sorafenib謙屬對死者情況的最好用藥選擇,故認為委員會決定正確,直指本案毫無勝訴機會。
答辯方又指申請方投訴張沒有向死者及其家屬解釋用藥,但這些其實都是向醫委會提出覆核時沒有提過的新論據,而且申請方只爭議張處方Sunitinib,沒有爭議張處方的其他藥物,有關用藥亦是為了延長患者的壽命。申請方則提到根據醫療紀錄,同意書是在處方藥物前所獲得,而張認為他為死者治療多年,便以為他獲得死者默認同意。惟申通方強調對於輕微或非侵入性治療,才可以用默示或明示方式表示同意。
法庭記者:劉曉曦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