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助理涉用假安心出行表證成立 下周三結案陳詞

2023-02-15 12:46

被告黃梓軒。
被告黃梓軒。

29歲男入境事務助理員涉嫌在2021年出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時,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或避開掃描二維碼直接進入大樓,被控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經考慮後,接納法庭以「司法認知」下處理相關爭議的提議;同時裁判官林子勤聽取控方舉證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並押後至2月22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代表大律師陸偉雄陳詞指,接納法庭對相關爭議以「司法認知」下處理的提議,另被告將不會出庭自辯,也沒有任何證人。

控方表示,已完成舉證,而且在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上,已指出除了豁免人士外,所有出入境事務大樓的人士均需要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大樓亦有公告提醒出入人士。控方續指,透過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出被告進入境大樓地下大堂本來不是隨便走過,是往辦公室方向,被告的行為也是為了上班,故控方沒有選擇更新控罪詳情,維持案發地點是「入境事務大樓」。

被告黃梓軒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另案被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莫冠恒(45歲,審計主任)及文劍偉(28歲,運輸工人)早前亦否認控罪,將排期開審;而伍敏怡(23歲,文員)已承認控罪,押後案件至2月24日判刑,為伍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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