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威脅前女友發布私密影像罪成 還柙兩周後判刑

2023-07-04 14:07

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案件今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來自內地的45歲男地盤工人去年2月與前女友發生性行為後,透過WhatsApp訊息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給予她女兒的學校。他早前否認1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黃國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指,受害人在涉案訊息中沒有同意被告將相片及視頻發送到女兒學校,期間被告亦以不同字眼威脅她,包括「你去找別的男人,別說我沒有警告你」等,遂裁定罪名成立,並還柙被告至7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

控罪指,被告李惠宏於2022年2月19日,威脅會發布其私密影像,在作出該項威脅時,其意圖是致使X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X沒有同意該影像的發布。 

黃官裁決時指,受害人X的證供清晰直接,可詳細講述案發經過,即使案發前她與被告之間出現借貸情況,但認為在男女子交往上均屬正常,不足以影響其證供可信性,同時X欲提出分手時,被告拒絕並不斷騷擾她,以及在字裡行間觀察到被告的心態,故完全不相信X誣告。黃官再指,在案發期間的WhatsApp訊息中,X曾指「反正都發送到我住的小區及女兒學校,以及發送給他」和「我無所謂了」,但認為X只是同意把涉案相片及視頻發送給其新的男朋友「他」,反則明顯不同意發送到女兒學校,加上X沒有要求被告發送予女兒學校,亦無作出同意,故完全不相信被告的說法。

黃官續指,再透過涉案WhatsApp記錄見到被告稱「我會將你的裸露照片及視頻截圖到他們去的」、「你去找別的男人,別說我沒有警告你」及「我會不擇手段和你一起」等,考慮該些記錄後認為已構成威脅,被告是有意圖令X侮辱、驚嚇或困擾,裁定其罪名成立。

黃官其後指示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進行求情,但因他不斷重覆不相關的說話,經過先後4次警告後,最終禁止被告再發言,且表明本案案情相當嚴重,被告利用裸照及視頻威脅X,但考慮其記錄良好,可先為索取其背景報告,押後至7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柙。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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