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陳志全認為《墨落無悔》聲明無大問題 與黨友「快必」一同聯署
2023-08-01 18:38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畫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陳志全今午於西九龍法院供稱「絕無可能未見到財政預算案」就要求否決,會屆時視乎具體內容、訴求和民意來定奪。《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期間誤譯facebook專頁為「Professional(專業)」,陳志全澄清應為「專頁(Page)」。
大律師馬維騉主問問到其是否有意綑綁當選立法會議員不論內容如何均要否決,陳志全回應指「絕無此意,我自己唔會噉做,亦都唔會噉要求人」,因為過去8年議會生涯審視財政預算案時都會憑藉3個原則,包括提出的訴求,例如聯同社民連爭取的全民退保保障及全民「直接回水」,另外視乎具體內容以及當時民意,故「絕無可能未見到財政預算案就要求人做呢樣嘢」。
馬維騉展示陳志全facebook發布的〈墨落無悔〉聲明,陳志全憶述6月10日當晚看罷聲明,覺得當中2點均「冇咩特別、冇咩大問題」,遂連同黨友「快必」譚得志一同聯署。陳志全解釋第1點指當時絕大部份民主派支持者及政治人物包括自己都認同五大訴求,而「如果我自己同大部分支持者選民都認同呢樣嘢,作為議員,我當然要盡我嘅努力去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至於否決財政預算案,就係議員其中一項權力,我哋當然可以運用呢個權力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啦」,陳志全否認聲明綑綁當選人統一立場去否決財案。陳志全續指聲明第2點更形重要,因為當時有人質疑民主派沒有任何承諾,初選落敗後或會賴帳,繼續參選立法會,陳志全認為此等質疑不利整個民主派,令選民猶豫會否上街投票,「有人做呢個聯署噉樣 ,正好回應呢個問題」。
陳志全沒有出席任何協調會議,根據助手蘇浩與會後匯報所得,認為文中「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以及初選提名表條款「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當中的共同綱領和共識指辦初選、新界東6席目標議席、靈童制替補機制以及辦論壇,而「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即以公民投票方式協調,目標為當選後爭取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陳志全向法庭解釋facebook有專頁以及個人帳戶之分,個人帳戶需要互相加朋友,專頁則只需要追蹤便可,自己擁有1個專頁和1個個人帳戶分別作公私之用。期間法庭傳譯員將「專頁」翻譯成「Page」,《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糾正翻譯應為「Professional(專業)」。法官陳仲衡隨即追問專頁是否專業之意,陳志全澄清是一頁兩頁的「專頁」。
馬維騉播放2020年7月10日facebook短片《快慢對對話》,陳志全當中發言指「嗱35+當然好啦,主席又係我哋,乜嘢惡法都可以反對反對反對,跟住大白象工程又反對反對反對,跟住反對埋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特首都要下台」。陳志全今庭上解釋當時社會上瀰漫龐大無力感,「好似做乜都冇用」,為應對無力感,鼓勵選民投票,遂列舉達成「35+」後能夠有何建樹,希望選民認為議會有用投票有用,惟補充「唔係話我會噉做」。
陳志全解釋惟短片「宗旨唔係講35+,係講35-」,初選主軸雖然是「35+」,但個人對實現「35+」抱有很大懷疑,認為民主派取得35席「機會好微」,故片段其後轉談「35-」。陳志全交代說明「35-」原因在「35+」不太可能達致,如仍「不停去講,講得太勁,好似畀緊 empty promise、唔能夠落實嘅願景畀選民。陳志全續指當時「好多人sell個未來願景,如果有35+可以點點點點,但我呢,我sell業績」,「因為35+你大晒,你開會又得,唔開會又唔得,話一聲到時否決乜嘢就得好似好勁噉,所以35+使唔使我做都冇所謂,你做我做佢做都得,最後就係投嗰一票」,反而「35-」就需要更多有紀律和實幹的議員,故重點在「35-」,並羅列過去成績。
馬維騉引述何桂藍供稱曾邀請陳志全出席7月15日抗爭派記者會遭拒,陳志全回憶指事件印象模糊,但記得朱凱廸也曾提出邀請,自己同樣拒絕,因為當時理解該記者會為抗爭派大勝後的祝捷會,自覺不屬抗爭派故不參與。
陳志全提到同年立法會選舉延期後,自己原獲邀留任1年,惟原訂任期屆滿前夕決定不在留任,因為當選時只獲選民授權4年,留任1年於理不合。再者陳志全對民主派感到失望,當時自己身為極少數不主張留任,主留議員認為如無民主派則政府可於立法會中予取予攜,自己當時問到「你哋話留低有價值嘅議員,會唔會承諾喺延任時候會盡你最大努力做好議員嘅職責呢?」如對方肯痛改前非則會考慮留任,然而當時無人表明願意改過遷善,「我嘅惡夢係,你哋話留任我陪你留,之後我朝早8點幾開會得我一個可能對住十幾個建制派,萬一我都遲到嘅話,真係可以冇審議過十幾項,因為冇人應承到我咁基本嘅嘢」,終無心戀戰。
陳志全最後否認由2020年初到翌年被捕前曾表達無論如何都會否決財案,「我唔會喺未見到一個法案或者撥款之前就話去否決佢」,亦無人要求自己如此為之。
法庭記者:陳子豪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