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丈夫擁供應商財務利益 香港設計中心前經理欺詐罪成

2023-11-09 15:33

被告趙嘉慧被裁定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趙嘉慧被裁定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成。資料圖片

香港設計中心43歲前經理委聘兩間供應商為5個政府資助項目提供服務時,隱瞞其丈夫在供應商的財務利益,涉案合約總值逾39萬元。經審訊後,涉案前經理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成。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兒子自3歲起有情緒問題,曾試過「撼頭埋牆」,被告須每晚陪伴兒子入睡。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批准被告保釋候判,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被告趙嘉慧,被控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向香港設計中心推薦一間供應商,為該兩個計畫下的4個市場推廣項目提供服務;另一間涉案供應商亦就一個網頁更新項目向香港設計中心提交了報價單。被告沒有向香港設計中心披露,其丈夫分別為兩間供應商創辦人及股東,意圖誘使設計中心委聘它們,就3個市場推廣項目及一個網頁更新項目提供服務;及企圖誘使設計中心就另一項目委聘涉案供應商,而導致被告丈夫獲得利益。

裁判官施祖堯今裁決時,指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證供客觀。雖然辯方爭疑廉署人員在被告手機檢取的WhatsApp記錄,被告稱廉署人員持搜查令上門時,她不知道有權找律師及不一定要交出手機密碼,但施官認為搜查令內容清晰,沒有任何字眼誤導被告必須交出密碼,而且事後被告被帶回廉署調查,她曾致電律師及後仍交出密碼。

施官續指,雖然夫妻之間可能會保持財政獨立,根據被告與丈夫的WhatsApp記錄,可見被告有主動推動和協助丈夫取得涉案項目,她知悉丈夫有財務利益,如此明顯、直接和嚴重的利益衝突,卻仍沒有向設計中心披露,並非缺乏經驗或疏忽可以解釋,故裁定被告5項罪名均成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其中10歲女兒患有嚴重過敏、有機會窒息,而7歲兒子自3歲起情緒表達有問題,曾試過「撼頭埋牆」,受疫情影響,兒子兩年沒有上課,自閉症病情加劇,被告自行購買心理書籍及每晚陪伴兒子入睡;兒子後來又驗出右眼肌傾斜,在眼科醫院求診後,須每日進行訓練,否則長大後會留下永久問題,而兒子四肢肌肉亦有問題。
辯方又引述社工求情信,指被告和丈夫均沒有經濟壓力,他們有兩個物業收租,並非因貪錢而犯案;被告父親更經營玩具廠,但被告沒有加入家族生意,反而投身薪金微薄的市場工作,更曾因長期工作壓力而承受劇烈胃痛。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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