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TG討論買武器殺害防疫政策支持者 17歲女生串謀傷人罪脫 官指未見有意付諸行動

2024-01-15 12:27

法官指張佩善雖有詩論買武器事宜,但未見有意付諸行動,故裁定她串謀傷人罪脫。資料圖片
法官指張佩善雖有詩論買武器事宜,但未見有意付諸行動,故裁定她串謀傷人罪脫。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5月拘捕4男1女,指他們在Telegram群組內發佈憎恨政府及抹黑防疫政策言論,其中4名男子早前認罪等候判刑,涉案17歲女生否認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脫,法官練錦鴻指被告由宣洩不滿到逐步萌生購買武器的意念,但對話中未有顯示被告有意圖將計劃付諸實行,練官表示不足以證明被告參與協議以武器傷害他人,終裁定罪名不成立。

練官裁決指,被告與群組成員陳思諾等人批評及詛咒配合打針的市民,反映有相同理念,當有組員揚言殺害遵從防疫政策的「奴隸」,被告同樣發言附和。直至有組員提到「有冇人想玩舖大」,進行矚目的破壞行動,被告表示「有武器防身係好」,但不知如何購買及收藏,之後引起討論,包括武器種類。練官指被告於群組內回應有意購買武器,但很難確定被告有意購買甚麼武器,只能顯示被告同意以暴力行動抗拒政府及執行政府政策的人,未有顯示被告有意圖將計劃付諸實行。

練官指被告行為不負責任、「幼稚得令人發笑」,把激進社會氣氛推上一步,但不能引伸作為達成協議,購買武器傷害他人,終裁定被告罪脫。

女被告張佩善被控於2022年2月8日至5月7日在香港,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

同案被告陳思諾、18歲李浩源、36歲電腦技術員黃澦羅及19歲蔡啟棉,早前承認承認串謀傷人罪;陳另承認1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作為」罪;李和黃另承認1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黃另承認管有危險藥物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4人還押至明年2月2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1016/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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