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健修例|多名勞方議員質疑欠阻嚇力 孫玉菡冀給予時間:經歷個案好少
2024-06-19 13:01
職安健條例已於去年4月修訂,調高職安健罪行罰則,包括將「可公訴罪行」最高罰款大幅上調至1,000萬元。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今日(19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得知自職安健生效至今年5月底,勞工處共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安健條例作出111項檢控,但仍未曾就定罪作出上訴。多名勞方議員表示不滿,批評職安健法例即使經修例後,仍欠阻嚇力,且部分個案存在明顯輕判,質疑現時情況「點樣證明政府有決心打擊職安罪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指,職安健修例至今時間短,「經歷個案數目都好少,請大家都畀一啲時間」。
擔心阻嚇力不足導致「狐假虎威」 資方只會怕發展局
林振昇問及修例至今,當局錄得多少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安健法例檢控多少人。又要求政府交代修例至今,有否就上述被定罪個案的判罰提出覆核或上訴。孫玉菡回應指,由去年4月28日修例至去年年底,以及今年1月至今年5月底,分別發生19宗和10宗致命工業意外;自職安健生效至今年5月底,勞工處共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安健條例作出111項檢控,其中1宗個案已完成,但當局認為定罪個案不屬於原則性犯錯,因此沒有提出上訴。
林振昇續質疑職安健法例簡易程序罪行只是罰款5萬元,問及政府是否認為修例後,可產生阻嚇力,又直言「就算係有阻嚇力,都有可能係狐假虎威,啲人未必係驚勞工處個罰則,其實係驚發展局」,問到政府會否就此作出全面檢示。孫玉菡表示,政府在職安健修訂後每一宗提交檢控要求時,已向法庭清楚解釋條例有所修訂,惟最終每宗個案罰款仍由法庭決定。
勞聯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則批評部分個案存在明顯輕判,直言情況「點樣證明政府有決心打擊職安罪行」。孫解釋,當局就每宗個案都會與律政司商討,而職安健修例距今時間短,續說「經歷個案數目都好少,請大家都畀一啲時間」。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工聯會議員吳秋北,則認為目前即使職安健已經完成修例,但效用「非常不理想」,因為入罪少且判罰輕,無法阻止工業意外發生,斥「個法例有咩用呢」,促政府就近日發生的工業意外進行研究,以防止再有相關意外發生。孫回應指,在加大罰則外,教育培訓巡查及科技應用都起到作用,會盡多方努力,令工業安全得以改善。
另外,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則認為在職業安全問題上,工人責任同樣重要,問及局方在修例後有否採取措施,令工人更注意職業安全。局方指,當局意識到工人的安全意識同樣重要,而在最近檢控個案中不少為工人,表示政府已在宣傳方面採取更多工作。
記者: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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