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I・Park1」料明年投運 日燒3000公噸垃圾 每年發電4.8億度
2024-06-19 13:22
為妥善處理都巿固體廢物,發展現代化垃圾焚化爐是其中一個關鍵。位於石鼓洲旁人工島上、全港首個現代垃圾焚燒發電設施「I・Park1」,目前正在興建,目標在明年投入運作,預計每日可處理約3,000公噸都巿固體廢物,大減廢物體積達90%。
以每戶月用400度電計 焚化爐輸出電力可供10萬戶住宅使用
環保署今日(19日)帶領傳媒在「I・Park1」進行實地導覽,透露截至上月,設施的所有預製鍋爐燃燒機電組,及煙道氣體系統組件已全數由珠海運抵本港,相關填海、海堤及防波堤等亦大致完成,現場所見承建商正在進行地基、廠房等建設,尚待處理的工程項目包括屋宇設備、機電系統等。署方指,設施運作後產生的熱能可用作發電,全面運作後,電力除可維持設施運作,更可額外每年輸出約4.8億度電量至本港電網。
翻查統計處數字,以全港每戶每月平均用電量約400度電計,換算即可供應約10萬戶住宅使用。
「I・Park2」 落成後全港處理量料增至9,000公噸 冀2030年代落成
至於位於屯門曾咀的「I・Park2」,其處理垃圾量更可望增加最多50%,達每日6,000公噸,預計其落成後,全港處理量可升至每日9000公噸。署方指,正研究在合約中加入適當經濟誘因,以鼓勵承建商加快建築進度。另署方下一步工作是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及就《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進行法定程序等。
環保署助理署長(廢物基建)雷學良透露,冀「I・Park2」可在2030年代落成,因近年技術進步,垃圾線處理量正不斷上升,每條線處理量料可由600、700噸,升至800至1,000噸,故有信心用同等面積的廠房,可將處理量增加,故第二座焚化爐的處理可望倍增。
環保署:非與大灣區共同處理垃圾 而是合作回收達致「無廢灣區」
對「I・Park1」運作測試細節,及新焚化設施落成會否影響港府對處理都巿固體廢物部署,雷學良指,期望承辦商在明年初進行營運測試,確保設施有能力焚燒每日3,000公噸垃圾能力後「才會收貨」,令明年底設施可如期投入運作。他又謂雖然有焚化設施即將建成,但政府對減廢回收政策是不變。且隨着社會經濟及人口不斷增長,對本港未來的廢物量估算亦需小心處理,故「I・Park2」的處理量亦規劃為每日6,000公噸。至於會否與大灣區合作,共同處理區內垃圾,雷稱合作不是說去處理垃圾,而是如何合作回收,對回收物進行處理,達致「無廢灣區」願景。
對「I・Park2」較預期早兩年完工,雷學良指焚化爐是複雜工程,過往估算需72個月建築期,但經與國內外有經驗機構溝通後,且盡早進行法律程序,令工期順利獲壓縮。他指,希望未來兩座焚化爐投運後,連同減廢回收政策,相信在2035年可達「零廢堆填」目標。至於興建第3個焚化爐,屬很長遠計劃,仍在北區選址,未有落成日期,以應付未來人口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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