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強姦恐嚇智障妻 陪審團一致裁定3罪成 索創傷報告押後9.26判刑

2024-08-20 15:55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強姦、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3罪罪成。資料圖片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強姦、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3罪罪成。資料圖片

無業男涉於2021年因登記電話號碼事宜,與患輕度智障的妻子爭執,揚言「攞把刀捅死你同阿仔」,他被捕並獲法庭保釋期間威脅妻子銷案,更在4歲兒子在場下強姦妻子,妻子最終因姦成孕並接受人工流產。他否認強姦、妨礙司法公正及刑事恐嚇3罪,案件經過8日審訊後,4女3男陪審團今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近5小時,一致裁定3罪罪成。控方交代兩夫妻現已離婚,兒子撫養權屬妻子所有。黎婉姫法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27日進行求情及判刑,以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控方案情指,現年44歲、在內地出生的匿名男被告Y.S.與35歲女事主X在2016年結婚,同年誕下兒子。2021年11月21日早上,被告要求X提供身份證,為被告登記電話服務,被告語氣兇惡以粗言穢語罵她,又侮辱她「蠢」、「成隻豬咁」,X遂帶4歲兒子離家出走數小時,回家後被告說:「我殺人都敢呀,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同阿仔,我搵人嚟捉走你個妹」,令X感到害怕並帶兒子入房鎖門。

X和胞妹其後報警,被告獲法庭批准保釋期間不得接觸X,但被告趁X送兒子往返幼稚園期間,向X說「法官唔會信你講嘢,你有精神病,你又弱智,你又有抑鬱症,邊個會信你講嘢」、「你學咩嘢人去上庭,你又弱智,又有精神病,你唔好上庭」。

2021年12月21日,X帶兒子到公園玩耍時遇到被告,被告聲稱「要攞返你(X)阿妹啲罪證」,著X跟隨他到酒店房間拿取。被告拿玩具和檸檬茶給兒子,其後脫掉衣服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X,X當時掙扎並說「唔可以咁樣㗎,阿仔望住」,拿出500元讓兒子買零食。X翌年1月發現懷孕後報警,其後進行人工流產,化驗報告證實被告是胚胎的父親。

案件編號:HCCC205/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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