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涉非法收受賭注被控兩罪 辯方指廉署人員取得手機密碼前曾恐嚇被告

2024-09-04 13:43

被告賴國驃(左)。蘇正謙攝
被告賴國驃(左)。蘇正謙攝

56歲男子涉於足球賽事非法外圍收受賭注共逾340萬元,被廉署起訴兩項收受賭注罪,案件今早於荃灣裁判法院(暫區域法院)進行審訊。辯方質疑調查員在檢取證物的過程存在不妥。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韋漢熙以案中案方式處理證物檢取的合理性。

辯方反對手機WhatsApp對話內容呈堂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頌然反對控方將兩部檢取手機內的WhatsApp對話內容呈堂,質疑調查員在獲得手機密碼的過程存在不妥。辯方指被告遭調查員不友善的說話對待後,在不清楚其權利下提供密碼,並非出於自願。

廉政公署調查員羅君傑作供指,2020年3月19日上午與兩名同事前往被告住所執行搜查及拘捕行動。行動期間,羅於住所檢取了兩部手提電話及一部電腦,隨即要求被告提供密碼以解鎖手機。惟羅承認在向被告要求密碼時,並沒有向被告重複其權利及作出警誡。羅解釋在向被告表露身份後,曾向其解釋指控、進行警誡、展示及解釋搜令,「入屋警誡咗到檢取證物嘅過程只係大約30分鐘,無需要再警誡」。

廉署調查員羅君傑否認曾恐嚇被告賴國驃。
廉署調查員羅君傑否認曾恐嚇被告賴國驃。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頌然(左)。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頌然(左)。
廉署調查員陳光佑。
廉署調查員陳光佑。
廉署調查員黃沛偉(譯音)
廉署調查員黃沛偉(譯音)

調查員否認曾恐嚇被告

辯方稱羅在向被告要求密碼前,曾恐嚇被告 「唔好搞咁多嘢,如果唔係搞埋你老婆」,羅不同意其說法。辯方續引述羅曾收投訴指恐嚇被捕人士,羅稱投訴內的所有指控最終不成立。

廉署調查員陳光佑作供指案發當天一同負責拘捕行動,在住所中搜查出兩部手提電話。陳稱有紀錄下被告提供的解鎖密碼,「我有紀錄低,用紙筆抄低嗰密碼」,陳亦稱在取得密碼的過程,並沒有作出任何威迫及誘使的行為,惟陳同意沒有任何資料顯示被告是出於自願提供密碼。辯方詢問陳會否有同事向被告太太說「你行開啲,我地做嘢」,陳否認其說法,稱沒有同事會帶走被告太太。

未因搜屋之事受投訴

廉署調查員黃沛偉(譯音)作供指當日負責支援角色,監察現場防止有人做出破壞證物行為。辯方質疑黃當時未有就搜屋一事詢問當事人對其做法有否投訴,及有否在過程中破壞了物品,黃解釋「如果有整爛嘢,當刻就會出聲」。黃亦承認在檢取過程結束後,離開被告住所前,已從同事得知被告的手機密碼。

被告賴國驃,被控兩項收受賭注罪名,涉嫌於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間從事收受賭注及單獨或與另一人一起經營足球賽事非法外圍投注生意,收受賭注共逾340萬元。

案件編號:DCCC48/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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