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李家超:法庭裁決清晰說明新聞自由 絕對獲法例保障
2024-09-28 13:22
區域法院早前就《立場新聞》案件裁定3名被告罪名成立,《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判監21個月,前署任總編林紹桐判處可即時獲釋刑期。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8日)落區後會見傳媒表示,法庭裁決詳細說明新聞工作獲保障的原則,相關新聞工作絕對可獲依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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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今次法庭的裁決,讓市民更清楚新聞自由的保障,只需真真正正做專業的新聞工作,香港一向享有的新聞自由可獲得充分保障。至於立場新聞案的判詞中,清楚說明案件涉及有人利用傳媒平台發布煽動憎恨的文章,通過不合法途徑令市民對於政府政策改變看法,被告人並非進行新聞工作,只是將新聞平台作為工具,強調是嚴重罪行。
李家超指,判詞詳細說明新聞工作獲保障的原則,包括新聞工作必須負責新聞作業原則真誠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提供準確可靠資訊等,相關新聞工作絕對可獲得依法保障,亦符合國際公約標準。他相信今次判決令新聞工作者更清晰明白新聞操守,不會輕易被人破壞新聞標準,肯定專業和正當的新聞工作。
另外,李家超希望未來通過更多清晰判斷標準,令法律原則及定義更清晰,並感謝是次公開及詳細的判詞,相信新聞工作者細心閱讀,可明白工作得到保障。
記者: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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