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金鐘暴動4男罪成 還押月底判刑 其中孿生兄弟父親自責開導不足 致兩子迷失犯案

2024-10-25 16:42

案中一對孿生兄弟戴嘉平(左)和戴嘉正(右)。資料圖片
案中一對孿生兄弟戴嘉平(左)和戴嘉正(右)。資料圖片

2019年7月1日早上金鐘龍匯道一帶發生暴動,大批示威者集結,有人用鐵馬衝擊警方防線及投擲硬物。4名涉案男子經審訊後被暫委法官張志偉裁定暴動罪成,當中兩男為孿生兄弟,案發時年僅14歲。辯方今於區域法院求情,指兩兄弟年少無知,受人影響才鑄成大錯;父親亦在求情信中表示自責,認為自己沒有好好開導兒子,才導致兩人一時迷失而犯案。案件押後10月31日判刑,被告續須還押。

被告依次為周子瑋(39歲,項目主任)、戴嘉平(20歲,學生)、戴嘉正(20歲,學生)、袁恩霖(33歲,汽車技工)。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名人士參與暴動。

求情稱年少無知鑄成大錯

大律師許淑儀代表戴嘉平求情時,指他於案發時僅就讀中三,年少無知、受別人影響才鑄成大錯,他在案中並非帶領角色及只攜有護目鏡和手套等,罪責應屬低至中,希望法庭體恤。大律師關恆芬代表戴嘉正求情指,案件至今5年,被告沒有放棄自己,並堅持學習,案發時容易受社會媒介影響,對示威者抱同情態度,現已重新訂立未來方向,決心將來回饋社會。

辯方又引述其父親在求情信表示感到自責,認為自己對兩名兒子關心不足,兩人才會一時迷失而犯案;兩人任職紀律部隊的母親亦在求情信中指判刑會影響一生,望法庭憐憫。

案件編號:DCCC330/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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