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過去5年60宗攀山拯救個案 出動逾600人 當局暫不考慮救援徵費
2024-10-30 12:46
每逢颱風襲港,都會有市民特地到海邊「追風」,甚至在極端天氣下進行登山及衝浪等户外活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政府絕不鼓勵市民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戶外活動,至於會否考慮向因在惡劣天氣下進行户外活動而遇險求救的市民收取費用,他指政府不希望因徵費,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立法會漁農界議員何俊賢提出書面質詢,指極端天氣下進行戶外活動,行為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還會浪費政府的救援資源和導致救援人員傷亡,詢問當局接獲有關求助的總數,以及未經許可進入封閉海灘或郊野公園的檢控個案。
當局回覆指,2020年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在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或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生效時,消防處、警務處及飛行服務隊曾派員處理由露營或行山等而引致的攀山拯救有60宗,共出動622名人員,其中今年截至9月30日已有21宗,過去5年間位列第二,並出動146人;由游泳或滑浪等而引致的遇溺事故共24宗,共出動509名人員,其中2023年遇溺事故高達16宗,出動334名人員。不過,當局表示相關事故未有造成救援人員傷亡。
2人上周五進入懸掛紅旗泳灘 康文署:考慮檢控
現時法例賦予當局權力在有需要時封閉海灘或郊野公園,若封閉後有人未經許可進入即屬違法,就泳灘暫時封閉的情況而言,當局表示,在過去三年,康文署就有市民進入、擬進入暫時封閉的泳灘進行水上活動,除了發出多次勸喻外,一共發出四次口頭警告,期間並沒有就市民不遵從泳灘暫時封閉的安排而作出檢控的個案。
而在泳灘懸掛紅旗而非封閉的情況下,在過去三年,康文署有一宗在刊憲泳灘範圍內非法進行水上活動的成功檢控個案。另外,今年10月25日在大浪灣泳灘的執法行動中,康文署亦發現兩名市民在泳灘懸掛紅旗而非封閉的情況下進行非法衝浪活動,涉嫌干犯《泳灘規例》。康文署現正就上述個案進行調查,並考慮作檢控。
不希望因徵費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當局表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及公眾安全是政府緊急應變的首要目的,在接獲不同緊急事故的召喚時,警務處和消防處均會即時評估事故性質和調派適當資源到現場處理。而政府絕不鼓勵市民大眾在惡劣天氣下冒險進行戶外活動,但政府會在任何情況下為遇險或有需要人士提供有效、可靠、高效的緊急服務,當局指絕不希望因任何原因,包括徵費,窒礙市民使用緊急召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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