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電騙案出面收贓款 青年認企圖洗黑錢判監34個月
2024-12-05 13:14
21歲男子2023年3月在一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中,負責向一名82歲老婦收取5萬元騙款,今於區院承認一項企圖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法官練錦鴻判被告入獄34個月,並批評被告利用受害人年長且無戒心,以及關心親人被捕的情況,令她交出大筆金錢。
被告林煒皓報稱美容業東主,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一項企圖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作為交替控罪。被告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今承認交替控罪。
練官指,本案是近日常見的一種電話騙案,受害人年長,警覺性比普通人低,幸好她在案發時曾與友人討論事件,最終才沒上當,法庭不排除警方的宣傳令大齡人士產生基本警覺性。練官說,本案被告未必有親自參與訛騙行動,但他在收款時於現場出現,即可推論被告知道這是一宗騙案。
批准控方加刑申請
練官說,雖然本案只涉5萬元騙款,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多,但這可能是長者的畢生積蓄,或是她可動用的最大筆款項,因此本案性質嚴重。控方以此類案件的普遍程度、令社區的受損害程度、對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可獲得的總利益為由,申請加刑。練官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批准加刑至48個月,而且被告犯下此案時正因一宗盜竊案保釋,顯示被告沒守法概念,因此再加刑3個月。練官考慮到被告認罪,給予三分一刑期扣減,即共入獄34個月。
辯方呈交被告家人寫的求情信,提及被告孝順及有人情味。練官批評,被告對家人仁慈,但沒對受害人展現慈心。
案情指,82歲老婦2023年3月1日接到身份不詳人士來電,對方聲稱是她的兒子,因犯事而被扣留在九龍城警署,須家人提交5萬元保釋金。老婦本來不信,但翌日再接到騙徒來電,於是按指示到銀行提款,並對銀行職員稱取款用作裝修。老婦後來獲友人提醒,知道自己受騙,於是報警。老婦在警員陪同下,與一名自稱「林生」的人相約在華富邨住所附近的羽毛球場交收騙款。被告到場後確認自己是「林生」,終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989/2023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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