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被追討1.5億欠款 空運牌照局:高度關注已要求交代
2019-02-27 15:12
有關香港航空於上周五(22日)被入稟追討欠款一事,空運牌照局表示高度關注,並已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448章附屬法例A)要求香港航空作出交代。牌照局會考慮香港航空提交的資料,並會繼續留意事件發展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香港航空接連受財困消息影響,近日再有飛機租賃公司聯同金融服務公司入稟高等法院,向港航追討共約1917萬美元(折合約1.504億港元)的租賃費用。
原告分別為國際租賃財務公司(International Lease Finance Corporation,下稱ILFC)和威爾明頓信托公司(Wilmington Trust SP Services (Dublin) Limited,下稱威爾明頓)。入稟狀指,港航拖欠2份與ILFC於2007年4月簽訂的飛機租賃協議中的未還款項,又拖欠4份與威爾明頓於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簽訂的協議中的未還款項。入稟狀資料顯示,港航自去年12月起未有還款,至今共拖欠28份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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