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誤導內地母子投資移民來港 北京中原前財務顧問否認欺詐

2019-05-06 13:57

北京中原前財務顧問於2012年協助內地母子在港申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投資移民來港的申請,涉嫌誤導對方「中原只做移民,不做投資,要跟其他公司合作」,並介紹事主到新鴻基金融集團投資逾2000萬元。該名財務顧問事後遭廉正公署起訴,她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現年31歲被告劉佳林,案發時任職北京中原瑞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北京中原)前財務顧問。涉案打算申請投資移民來港的事主常城,今在庭上供稱,他於2012年8月26日來港,當時被告向事主介紹一同接機的新鴻基金融職員。事主當時雖感覺奇怪,但被告重覆「都安排好了,你不用擔心」,因是熟人介紹,事主表示十分信任被告,當時未有繼續追問。其後亦照她說法進行,事主在渣打銀行以自己及母親常春生名義開戶,並先後轉賬2074萬元,外加逾70萬元認購費以在新鴻基作投資。

事主續稱,約在2013年2、3月發現申請進度緩慢,在不斷追問下,被告聲稱只負責作投資,遂介紹中原移民部的同事戴雪雁予事主。事主後來發現正常流程為,申請人須先向港府申請,獲批核後才作投資;另外,新鴻基亦在基金認購的手續費,事主直言「我感覺我受到欺騙」,於是向中原方面投訴。

事主強調,假若知悉中原也有投資服務,不會在新鴻基投資,多次提到「感覺很奇怪」,並指在中原投資會比較方便。

庭上播放2013年3月15及16日,事主與被告的通話錄音。被告提到北京中原瑞豐投資諮詢進行裁員,聲稱「公司已經接近倒閉了」,為保障對方而介紹他到新鴻基作投資,又稱願意將已投資的2000多萬元「撤回來」,及賠償70多萬元手續費。案件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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