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误导内地母子投资移民来港 北京中原前财务顾问否认欺诈

2019-05-06 13:57

北京中原前财务顾问于2012年协助内地母子在港申请「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即投资移民来港的申请,涉嫌误导对方「中原只做移民,不做投资,要跟其他公司合作」,并介绍事主到新鸿基金融集团投资逾2000万元。该名财务顾问事后遭廉正公署起诉,她否认一项欺诈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

现年31岁被告刘佳林,案发时任职北京中原瑞丰投资谘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原)前财务顾问。涉案打算申请投资移民来港的事主常城,今在庭上供称,他于2012年8月26日来港,当时被告向事主介绍一同接机的新鸿基金融职员。事主当时虽感觉奇怪,但被告重覆「都安排好了,你不用担心」,因是熟人介绍,事主表示十分信任被告,当时未有继续追问。其后亦照她说法进行,事主在渣打银行以自己及母亲常春生名义开户,并先后转账2074万元,外加逾70万元认购费以在新鸿基作投资。

事主续称,约在2013年2、3月发现申请进度缓慢,在不断追问下,被告声称只负责作投资,遂介绍中原移民部的同事戴雪雁予事主。事主后来发现正常流程为,申请人须先向港府申请,获批核后才作投资;另外,新鸿基亦在基金认购的手续费,事主直言「我感觉我受到欺骗」,于是向中原方面投诉。

事主强调,假若知悉中原也有投资服务,不会在新鸿基投资,多次提到「感觉很奇怪」,并指在中原投资会比较方便。

庭上播放2013年3月15及16日,事主与被告的通话录音。被告提到北京中原瑞丰投资谘询进行裁员,声称「公司已经接近倒闭了」,为保障对方而介绍他到新鸿基作投资,又称愿意将已投资的2000多万元「撤回来」,及赔偿70多万元手续费。案件下午继续。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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