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若薇指黎智英参与合法集会

2021-03-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黎智英与民主派等七人被控前年八月十八日明知而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控罪受审,周三被裁定表证成立。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昨重申,未经批准的游行即使和平,也不代表无罪,根据《基本法》赋予律政司检控决定不受干预,法庭无权干预。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昨与胞弟在庭上正面交锋,指警方能掌控当日现场情况但未有任何示警下,到场参与合法和平集会的黎智英遂偕公众顺应民阵指示离开维园。

余若海反驳辩方指警方早获知会「流水式」安排而不曾警告以及有责任协助人群进出会场等说法,均不构成恰当基础去质疑警方的行动,重申游行未经批准,根据《公安条例》即使和平亦属违法。余若海再指律政司具检控自主,延误八个月亦无不妥。另外,案中没有证据显示当日带领游行队伍的各被告正在疏散人群。

余若薇在结案陈词指,虽然多名作供警员包括有份指挥行动的时任署理高级警司周咏仪事前未曾听闻「流水式」,指出在事前的警方与民阵联络会议中,民阵曾七次谈到「流水式」,又强烈反对只办集会,认为会无法疏散大量人群,危害公众安全,警方在场代表两次回应称会将所有意见向上级反映,其后却因上司事忙未有提及,余若薇认为这是背弃了会议沟通目的。

余若薇续称,案中黎智英一如普罗大众参与者,理解警方事前一直与民阵沟通会面,有派员到场联络,案发前夕记者会上曾公布将会封路,案发当日时任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一直在台上指引群众秩序,交代用单一出口和方向,在时任立法会议员带领下离开,疏散到附近港铁站,避免出入人群混杂造成混乱,而警方一直无公开反驳民阵说法或指示,黎智英遂顺理成章跟从陈皓桓安排离开维园。

余若薇反问,如果还有情报协助的警方事前都未能得悉何谓「流水式」集会,既非民阵成员又非活动组织者的黎智英又如何能理解「流水式」呢?余若薇指警方与民阵有同样责任疏散人群,当日曾派员约百人到场又撤走,以备不时之需,显示警方完全了解并有力掌握当日活动发展,警方策略显示其依赖民阵安排人群疏散,透过纠察传递讯息,否则警方当日计画和行动根据何在。案件下周一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预计将于周四完成结案陈词。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五三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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