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任宏:私隐权保障非绝对

2021-05-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台编导蔡玉玲进行车牌查册被控罪成,政府亦要求收紧公司注册制度。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港大法律学院客席教授蒋任宏在港台《香港家书》表示,私隐权是受《基本法》保障,但并不是绝对的,应与其他的人权及公众和社会利益取得平衡,这平衡往往反映于与公共登记册相关条例内的条文,有关政府部门严肃处理公共登记册内的个人资料是责无旁贷。他又指,新闻工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偏偏没有从业员登记、资格认可制度,期望政府部门来者不拒,似乎不切实际,如传媒机构有一套完善私隐管理制度,部门或可轻易援引《私隐条例》豁免条文,让传媒查阅资料。

蒋任宏称,在现今大数据时代,可能会有严重及难以掌握的私隐风险,因此,有关政府部门严肃处理公共登记册内的个人资料可谓责无旁贷,尤其当事人是在毫无选择的情况下提供该些资料。

他提到,法改委私隐小组曾建议成立一个法定、独立和全行业实施的自律组织,拟定一套私隐守则,处理有关传媒机构无理侵犯私隐的投诉,同时确保侦查式新闻工作符合公众利益,可惜被搁置,在这情况下,新闻机构以采访报道为由查册,只能各自说服有关政府部门。他相信,若该机构拥有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私隐管理制度,以及能确保其雇员或代理人严格遵守业界制定的《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有关政府部门应可比较从容地援引《私隐条例》的豁免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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