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直talk】政府应在河套区设「商务办」

2021-05-02 00:00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于四月二十二日在广州主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特首林郑月娥也有参加。会议中韩正副总理指,香港和深圳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互补性很强,要积极做好相关对接工作,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面对中央提出「港深合作」的要求,香港政府应该怎样部署呢?就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香港政府锐意于落马洲河套区兴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并与深圳市政府达成协议,携手开发两地科技创新合作区,以先行先试的政策加快实施科创产品化、商业化。政府估计港方第一期园区将分阶段于二○二四年至二○二七年期间落成。有见及此,政府建议由「香港科技园公司」承租及管理深圳福田科创园区的部分地方,让有兴趣开展大湾区业务的机构和企业先落户深圳科创园区。笔者对此表示非常赞同,原因是此举可避免因「合作区」建设的延误而影响港深创科发展。

然而,笔者认为香港政府在深圳科创园区的任务不局限于「二房东」的角色,只关注「承租和管理」。政府可以另外开设「商务发展办公室」,提供科技转移及市场开拓服务,充当香港的大学及研发中心在大湾区的「盲公竹」,协助有关机构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然后进一步开拓大湾区科创产业市场。事实上,科学家一般都不擅长于巿场的产品研发,或把科研成果产品化,而大部分香港科学家对大湾区内地市场更是摸不着头脑。所以,他们在大湾区闯关初期,极需要熟悉内地的人士帮忙,为他们铺桥搭路。

香港本地推动科技转移本已不容易,要将香港科技转移至大湾区更是难上加难。例如在不同的知识产权法律之下,在深港科创合作园内维护和管理香港创新科技的知识产权,将非常具挑战性,必然与香港或深圳本地的处理方法不太一样。因此,香港政府在深圳河套开设「办公室」的另一工作,是学习及尽快适应深圳当地的法规,之后便可以协助香港企业(尤其是初创公司)攀过进入壁垒(Entry Barrier),为他们在深圳及大湾区发展拆墙松绑。

笔者认为,推动港深科创合作除了科技创新之外,体制及机制创新也同样重要。政府不宜把「办公室」视为在河套建设工程竣工之前的临时应变项目;反之,政府应策略性地部署其成为「港深创科合作园」的先锋,充分利用,加紧与深圳市政府协作,双方联手制定一套互利互惠的双赢创科政策。待二○二四年至二○二七年河套区落成后,这套创新的体制便大派用场,适时地在「港深创科合作园」内广泛使用。因此,这项先锋工程必可以节省不少政府在策划上的工夫和时间。

再者,笔者建议政府集合香港各大学及应用研究中心的科研能力,在河套区开设一所国家级的实验室。虽然现时香港的大学已各自设有不同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例如港大的「合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大的「先进显示与光电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大的「转化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城大的「太赫兹及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但主要都是由各自所属的大学作主导,而国家实验室的优点是在于中央统一策划及管理。

笔者相信在「港深创科合作园」内,创新科技和体制可以互相配合,再加上集中资源调配,国家实验室必然可以把港深打造成为具实力的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更有效地为国家作出贡献。

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

黄锦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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