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阵遗祸教训深 依法除乱须重手

2021-08-16 00:00

成立了十九年的「民间人权阵线」(民阵),终于自行了断,走到末路,它壮大的历程及对香港「由治到乱」所起的作用,很值得各方深思,从中找出动乱病源加以清除,并以此为鉴避免重蹈覆辙,只有这样,才可令香港真正回复稳定,经济民生得到大改善。特别是外国势力仍对港满怀敌意,动乱暗涌还未静止,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就指有人或会借《反外国制裁法》炒作,意图浑水摸鱼;所以政府必须吸取教训,及早设防,落重手清除留下的动乱因素。

长期违法存在 当局未加遏制

民阵是香港回归后发动反政府群众活动的最主要组织,二○一九年反修例风暴期间,更先后举办六次大型游行,许多人只知道它是活动的带头者与申请人,而不了解其四个若隐若现的特点:第一,它是由多个反对派团体和激进派系合组而成,成为了多股反政府力量的掩护伞,藉此把一批背景复杂的政治组织「模糊化」,利用简单化的议题鼓动群众的抗争情绪,从而达到动员「最大化」。

第二,民阵虽然举办多次大游行,每次都与警方商讨活动细节,并成为传媒报道的焦点,但难以想像的是,它竟一直都是不合法的组织,既没有进行有限公司注册,也未向警方正式登记为社团。换言之,它长期在法律灰色地带中茁长,翻云覆雨,当局却为免激起反弹,对其违法存在视而不见,甚至肯定民阵的对话地位,让其变相「合法化」。这有法不依的处事常态,助长了民阵发展,最后成为没法驾驭的怪兽。

第三,民阵多年来披着「和理非」的伪装,举着正义旗帜,藉此发动大量一腔热情的市民上街,而在背后则与激进势力建立攻守默契,戴着不同面具分头行事。在反修例风暴期间,行动都会出现同一模式,就是先由民阵搞和平合法游行,号召最大数目的市民参加,当群众够多,警方便没可能在游行结束后要求散去,那时激进分子就利用人群掩盖,在街头堵路打砸纵火。事实上,民阵与黑暴是两位一体的动乱联盟,当局却一直分开对待,令制乱事倍功半。

第四,民阵声称没有得到外国资助,但其部分财政收入由募捐而来,真正来源没法清楚辨别,而且参与民阵的组织中,部分有拿外国的钱,财政上与民阵千丝万缕,难解难分。特别是由占中到反修例风暴期间,外国势力介入香港动乱日益明显,民阵已与此连成一线,部分成员更到台湾参与绿营的研习活动。

前车之鉴惨痛 执法不可松懈

综合上述特点,当局应吸取几个经验:首先,民阵早已是反对派和激进派图逐步夺权的一个大联盟,目标和策略都甚鲜明,但政府一直没有深究其政治复杂性与危害性,未能及早加以遏制、削弱、分化,反而处处顾忌宽待,让祸根愈长愈深。

此外,当局没有严格依法行事,有法律手段而不采用,让民阵在法律缝隙中操弄议题,不断为扩大力量造势,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前车可鉴,民阵虽然已自行解散,但根据法律原则,其做过的违法事情,当局必须继续追究,如找到真凭实据,便依法行动。这态度不仅用于民阵,对其他涉嫌违法的组织,不管是涉及《香港国安法》还是其他法例,都要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可以清除动乱根源。

近期香港政局虽趋于平静,但国际风云变幻,本地也暗涌处处,两者亦互相呼应,所以「制乱」仍应是政府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日前接受本报访问时说,「由乱而治不足够,更要由治而兴」。此段话的深意是,有效制乱才可以达到良政善治,下一步就要努力振兴经济民生,「治」和「兴」是分不开的,如果动乱不止,经济大改善必然没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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