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基本法》测试 首轮下周五截申请
2021-11-16 00:00(星岛日报报道)公营学校新聘任教师《基本法》测试,首轮先导测试报名昨正式展开。申请者须填报所属资格,即拟于下学年入职或转职到公营学校,担任常额教师或月薪临时教师、拥学士学历的现职教师,以及二一/二二学年获取学士学历,或拥学士学历但非现职教师的人士。
试场以四个区域教育服务处地区划分,包括港岛、九龙、新界东及新界西,申请人须在四区的上下午时段,合共八个选项中选择优先次序,当局会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到其中之一的场次应考。当局亦指,教师或准教师即使未能达到《基本法》测试要求,即十五多项选择题中答对八题,亦不会影响其教师注册或申请。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