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艺术广场招标采「一口价」分高下

2021-12-29 00:00

■西九管理局颜金施指,入标者需提交「一口价」的固定租金以分高下。
■西九管理局颜金施指,入标者需提交「一口价」的固定租金以分高下。

(星岛日报报道)近年西九文化区发展如火如荼,区内首个商业项目、艺术广场大楼早前亦率推招标,并以BOT模式(建造、营运及移交)发展,其招标条款随即曝光,中标发展商会获三十四年发展权和营运权;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副行政总裁(区域发展)颜金施透露,BOT形式招标有助为局方稳定收入来源,入标者需提交「一口价」的固定租金以分高下,并于中标后分两期缴付,即于第三、第十五个月缴付固定租金;而最快二O二五年四月起中标者需每月缴付「保证租金」或「收入分成」。
颜金施接受访问时表示,招标条款中清楚列明租金付款方法,入标者需提交「一口价」的固定租金以分高下,并有方程式去计算,换言之,固定租金要「考考」发展商出价;而批出项目后,中标者需两期缴付「固定租金」,分别于第三个月及第十五个月付款,而固定租金收入仍视乎「一口价」金额而定。
落成后采「保证租金」或「收入分成」

颜金施表示,局方预期二○二五年四月上述三幢大楼已经落成,并营运当中,届时中标者需每月缴付「保证租金」或「收入分成」,以价高者为准,若收入达某程度后则以「收入分成」计算,而初期收入分成比例一成,直至第十六年营运期分红比例提升至两成。

对于艺术广场大楼的设计,颜金施指,设计上有规例一定要遵守,而整个设计重点以「艺术为前瞻性」。而未来管理局亦会与中标者成立「谘询委员会」,确保在整个任期内合作解决重大问题,同时亦会商讨整个项目的施工、营销、租赁、管理、项目设计等,以发展具代表性的大楼,融合整个西九文化区构思。
管理局与中标者成立「谘询委员会」

整个委员会的组成由管理局和发展商各自委任三名高级行政成员(Senior executive members)加入谘询委员会,包括一名由管理局委任的主席;她强调,管理局将视中标者为西九一部分,以达至双赢局面,并不希望出现「对干」的情况,亦不是一般业主同租客「咁简单」,而是大家都坐在同一条船上。

颜金施透露,局方与政府有加强财务安排,艺术广场大楼项目以BOT方式经过公开招标、安排与发展商合作,务求得到稳定收入来源,并透过商业项目稳定租金收入,支援文化艺术发展,是一个大方向。
透过商业收益支援文化艺术

颜金施说,在过往数年局方精神及时间上、则重于文化娱乐设施发展,如M+博物馆等;由于目前商业气氛好转,而且中环新海滨三号商业地,卖地成绩理想,对管理局是一个启示,她认为,新海滨三号项目与是次招标的项目一海之隔,可以「互相辉映」,大家各自发挥长处,故目前是最好时间推出招标。

艺术广场大楼项目由三幢商业大楼组成,并细分两个地盘发展,其中地盘A占地最大,由艺术广场西座及东座大楼组成;而地盘B则为艺术广场南座大楼;整个项目可建总楼面共逾六十九万九千方尺,当中逾六十七万二千方尺作为写字楼用途,而零售、饮食及娱乐用途则有二万六千多方尺。

颜金施指,艺术广场大楼是西九发展的第三区的一部分,将于明年二月十一日截标,料最快同年三月或四月期间批出项目发展权;她认为,未来西九第三区,将会集合包括艺术、文化、办公大楼、公众休憩空间等于一身,形容将是一个「迷你小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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