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耀昌被终止代表支联会

2022-01-11 00:00

破产管理署署长代表资深大律师李绍强(右)出庭。
破产管理署署长代表资深大律师李绍强(右)出庭。

(星岛日报报道)已被剔除公司注册的支联会、其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涉违《香港国安法》,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昨于西九龙法院再讯。支联会清盘人蔡耀昌申请继续以利害关系方代表支联会,惟《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认为破产管理署署长属现阶段唯一合适代表,决定终止蔡有利害关系人士的身分。蔡与其馀三名被告表明反对由破产管理署署长「夹硬」代表支联会,直言此做法违反公义,甚至犹如「政府告政府」,导致案件沦为一个「自编自导自演」的笑话。罗官最后押后案件至下月十日再讯,料届时将予各方厘清支联会的法律地位,另预留下月十四日作提讯日以处理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
支联会昨没有公司代表出庭,正就他案服刑的蔡则以有利害关系人士身分被带上法庭。但罗官指,蔡有别于获公司授权的法定代表,无权在刑事案件中答辩、盘问等。而根据条例,现阶段视乎只有破产管理署署长适合作法定代表。代表破产管理署的资深大律师李绍强则指,十天前才收到署方指示,需时研究控方文件及相关法律原则,强调署方尚未决定是否会代表支联会,希望押后案件下月十日再厘清支联会法律地位及身分代表性等问题,获罗官批准。
署方尚未决定是否代表

蔡耀昌回应指,既然破产管理署尚未确认是否会代表支联会,法庭大可让他继续担任有利害关系人士至下月十日。惟罗官反驳,纵使破产管理署署长不代表支联会,也不会变成由蔡代表,重申不能因为蔡对支联会运作认识便让他代表,并解除其有利害关系人士的身分。
三人获批出席当日聆讯

至于今日正式解雇律师代表的李卓人及何俊仁,和没有律师代表的邹幸彤则排期于二月十四日作提讯日,惟三人先后陈词表明反对由破产管理署代表支联会,并要求法庭让他们参与下月十日的聆讯。

李认为让破产管理署作法定「夹硬」代表支联会,或会影响同案三名被告造成不利,明显违反公义;邹则关注控方继续起诉支联会,并任由破产管理署代表,变相等于「政府告政府」;何表示明白假如对破产管理署决定有争议,可向高院原讼庭提出,但若三人获准提早作出陈词便可节省时间。罗官考虑后,批准三人出席当天聆讯,以让他们理解当日情况,但强调假如三人有其他申请需要事后另定程序处理。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三六三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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