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仍由本地常任法官把关

2022-04-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大法律系副院长杨艾文(见图)大律师解释指,上诉至终审法院的案件须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或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而非常任法官不会参与上诉许可申请的聆讯,只会参与获批上诉许可后的实质上诉聆讯,故终审法院的把关工作仍是由本地常任法官所履行。

杨提到在二○二一年期间,共有六百零八宗终审法院上诉许可申请,但获批许可的实质上诉案件只有十六宗,可见非常任法官只参与百分之二点六的终审法院案件,在去年全港各级法院案件共七万五千六百六十六宗中,只占百分之零点○二,故非常任法官对本港案件所作的贡献其实少之又少。但杨认为非常任法官制度令本港法院更多元化,由于各国的法律培训有异,海外法官可为本地法官带来新思维去看待本港法律,亦可向本地法官分享经验。

港大法律系教授叶保仁指香港回归至今,非常任法官共参与七百宗实质上诉案件,当中只有三宗案件非常任法官的意见与其他法官不合,而两官请辞一事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决定,虽然此算是香港的损失,但叶认为香港即使不同意两官的决定,亦需要理解及接受其决定。叶认为假若英国法官不希望成为香港非常任法官,香港便可把非常任法官的位置留给其他普通法地区如加拿大、澳洲、纽西兰的退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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