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6人被控没申注册拒认罪

2022-05-25 00:00

612基金被告(左起)许宝强、陈日君、何韵诗及吴霭仪。
612基金被告(左起)许宝强、陈日君、何韵诗及吴霭仪。

(星岛日报报道)已停运的「六一二人道支援基金」五名信托人,包括大律师吴霭仪、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歌手何韵诗、岭南大学前学者许宝强及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连同基金秘书施城威,涉嫌未有为基金注册,违反《社团条例》要求,各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案件昨于西九龙法院提堂,六人均否认控罪。《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八月九日作审前覆核,另排期于九月十九日开审,暂定五天审期,料辩方将提出法律争议,如基金能否被视为社团。


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指,估计有十七名证人、十箱文件及八小时录影片段,料绝大部分事实将不受争议。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则指,控方的案情撮要上只得九名证人及七项证物,坦言本案控罪最高刑罚只是罚款一万元,控方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处理如此简单的案件,「似乎有少少过分」,但强调「唔应该系我教律政司做嘢」。辩方又指,审讯不会有太多事实争议,惟将提出法律争拗,而本案症结在于「基金是否一个社团」。

传票控罪指,被告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及施城威于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至二○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作为名为「六一二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定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第一五一章《社团条例》第五(一)条的规定。
押后至9月开审

警方国安处早前以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先后拘捕吴霭仪、陈日君、何韵诗、许宝强及何秀兰,除了目前正就另案服刑的何秀兰,其馀四人均获准保释外出,但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案件编号:西九传票四八二九至四八三四——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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