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笔论政|与时并进 改革公务员制度

2022-06-08 00:00

距离「七一」政府换届不足一个月。在完善选举制度之下,爱国者治港得到落实,行政主导的地位亦进一步确立。在此重大转变下,行政机关内部更需要具有自我完善的能力,以向公众证明爱国者治港下,政策质素比起以往更好,官员和公务员的表现亦有所提升,并愿意为政策的成效负上责任。

候任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在参选政纲中提出,会实施以「结果为目标」的行事方式,并在上任百日内,为指定工作定下目标,订立「关键绩效指标」(KPI)。而上星期立法会辩论改革公务员制度,我相信问责团队及公务员团队均要与时并进,将「以成果为本」的理念,能融入特区政府的政策制定过程,以至公务员系统中。
「成果为本」融入公务员体系

以下是笔者就该项议案的发言重点。第一,除了每年的《施政报告》和《财政预算案》,官员在其他时间,甚少有系统地交代各项施政的进度,部分官员更似乎未有分清政策的「产出」和「成果」,即是「做了甚么」还是「做到甚么」。近年,这方面的工作已有进步,但始终视乎官员的行事做法,而并非制度的常规要求,有欠理想。反过来说,公众以至部分政党对于「问责」的理解,只限于「追究责任」和「下台」,而未有聚焦官员在制订目标、监察进度、评核成果以至作出检讨的能力。

第二,目前「问责」的对象集中于司局级的政治委任官员,然而,各首长级政务官,即D2至D8亦有份参与政策制定;此外,D5及以上的署长以至D8的常任秘书长,对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相当重要,亦有带领下属确保政策达到预期效果的任务,故此应视作管治团队的一部分。事实上,审计署署长在不同的审计报告已多番指出,部门以至局方制订的评核指标,未能反映效率及成效,个中问题,包括指标缺乏挑战性、汇报的准确性不足等。

第三,公务员缺乏一套公平的激励及惩处制度。虽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立法会强调,公务员的晋升不应该是「排凳仔」,也不是公务员长期服务的回报,但公众普遍认为公务员的晋升侧重年资,与其工作绩效并不明显挂鈎。督算根据公务员敍用委员会的资料,绝大多数公务员评分都获得最高的三级,而因工作表现欠佳已被暂停增薪的,平均每年只有十多人。在这套制度下,公务员为了不想犯错,容易出现少做少错,唔做唔错的心态,无助于提升公务员的表现。

第四,要将「以成果为本」的思维融入公务员体系,必须将理念作成为培训内容,要为各级公务员有准确的认识并付诸实行。既然公务员学院已经准备就绪,笔者期望下届政府在课程配套和设计上,加入相关的培训内容,让公务员队伍在思维及文化予以配合,让市民见得到改变。
李慧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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