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处方内地药物 医管局重申符合法例

2022-07-18 00:00

医管局重申,进口和使用内地药物均符合本港法例。
医管局重申,进口和使用内地药物均符合本港法例。

(星岛日报报道)近日有公立医院向病人处方由内地药厂生产的药物,当中包括止痛药及胃药等,由于药物未有在本港注册,引起部分市民忧虑。医管局昨日回应事件时指出,医管局所有公立医院使用的药物,不论产地,均按照本港相关法例进口和局方的既定程序审批,药物的品质及安全性均符合相关规定。有药剂师表示,考虑到第五波疫情期间药物的需求量,认为当时从内地引入药物是最合乎成本效益,估计除非再有紧急情况,局方未来不会再继续购入有关药物。
近日有市民表示,在公立医院看病后,获处方包装上印有「对乙酰氨基酚片」、由内地药厂生产的止痛药,由于市民担忧药物安全而未有服用。对于上述药物未有在本港注册,医管局昨日回应事件时表示,因第五波疫情期间,本港极度欠缺含「扑热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烧药,因此局方透过政府从内地政府认可渠道,采购有关药物、即「对乙酰氨基酚片」供病人使用。

此外,医管局又指,因应近期对「注射用头孢西丁钠」的需求,局方根据《药剂业及毒药规例》的规定通过注册医生为治疗特定病人进口「注射用头孢西丁钠」,并根据《进出口条例》向衞生署申请进口证,以进口有关药物。医管局重申,局方在进口和使用上述内地生产的药物时,均符合本港相关法例规定。

医管局指出,一直按照世界衞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衞生署的规定及指引,透过公平和严谨的药物采购机制,从市面采购获衞生署注册和符合品质要求的药剂制品供公立医院和诊所使用。局方又指,在特殊情况或当药物出现未能预计的供应问题时,医管局或需要从不同地区进口采购合约以外的药物,以确保病人得到适切的药物治疗。
吁勿误信不实报道

至于采购内地药物的数量及金额问题,医管局表示,因涉及局方与药物供应商的商业协议及商业敏感资料,有关资料亦有可能影响局方采购药物的工作,因此不能公开。医管局指,近日个别媒体报道有误导成分,涉嫌指控或暗示医管局进口和使用未经许可药物,对失实言论深表遗憾,又呼吁公众不要误信不实报道。

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表示,香港在两种情况下容许使用未注册的药物,包括病人紧急需要的,用于「救命」,需指明病人姓名;至于另一情况则属于临时有条件注册,而医管局从内地引入的「扑热息痛」药物可视为属于此情况。虽然亦可从外国引入相关药物,但崔俊明表示,由于第五波疫情期间对药物需求大,故从内地引入药物是最合乎成本效益。

崔俊明表示,由于相关药厂未有在香港注册,现时本地亦暂不缺乏「扑热息痛」药物,估计除非再有紧急情况,局方未来不会再继续购入上述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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