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资深大状李颂然 指「批评文化」损司法

2022-07-25 00:00

资深大律师李颂然在访问中重申,市民应以正当手法表达意见。
资深大律师李颂然在访问中重申,市民应以正当手法表达意见。

(星岛日报报道)一年一度法律界盛事,获委任为本年度唯一专打刑事案的资深大律师的李颂然接受《星岛》专访时指,现时司法制度面对的其中一个挑战,是市民对法律存在误解,加上在「批评文化」下,司法人员不能幸免成为攻击对象,他重申市民应以正当手法表达意见,而法庭判决必须出于对法律的拥护,否则将损害本港司法独立。李颂然亦赞扬司法机构能与时并进,不论在投放资源、科技安排、法官的训练和效率都比从前优胜,法庭礼仪也更为严谨,嘻笑怒骂的情形不复见。
今年共有五人获得「资深」衔头的大律师中,最年轻正是年仅四十三岁的李颂然,事实上他入行初期较多处理民事诉讼案,其后才「转跑道」尝试刑事案,但过程中处处碰壁。他忆述,「转跑道」初期遇到的对手都甚有经验,「有时输了官司也不知道发生甚么事」,挫败感大得让他一度想放弃。后来他参考「师傅」提问的技巧便长驱直进,「恍如被雷劈中后开了窍」,连续赢了多宗案件,他才拾回信心专注刑事案的发展。李颂然觉得刑事案更有挑战性,因为民事案一般须预先准备书面证供,不用盘问太多细节,基本上前期工夫已奠定案件结果。反之刑事案要求更多技巧,讲求临场应变, 「要与证人斗智斗力」,将不同人的证供整合成案情再找出破绽。
转跑道打刑案「要斗智斗力」

他认为公众对法制的质疑是现时司法制度面对的挑战之一,随着社会发展,市民对法庭消息的兴趣大大增加,但鉴于技术所限,目前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部分案件都不会上载书面裁决或判刑理由,公众若要了解主要依赖传媒报道,无奈报道内容无可能一字不漏地复述庭上的每字每句,且每个人的理解或许有异,最终对判决有误解。李颂然强调市民接收的讯息有限非错事,但社会存在「批评文化」,对某人某事不满便动辄放上网「公审」,现象不健康。李颂然强调,「人人的意见都应该受到尊重,市民应经分析后才下定论,否则对司法人员不公道,其实不只是法律界,每行每业都是这样,难道你不满医生的诊治就攻击人家吗?」

司法机构在最新一份《法官行为指引》中加入处理涉及公众争议案件的一般原则,以及有关法庭内的言行举止及在履行职能时作出评论的指引。除此,司法机构亦严格规管旁听现象,订立两项新罪行及罚则以限制法律程序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记录及发布,最高判罚监禁五年及罚款十万元。李颂然回应称,随着社会的转变,他赞同这些措施能令法官心安,「法官作出判决时必须无畏无惧,如果因为害怕便却步并非好事,制度将变得不健康。」
指订定国安法回应社会变化

被问到对《香港国安法》的意见,李颂然表示,以往未曾处理过《香港国安法》案件亦无细阅条文,因此未能作出太多评论。不过他觉得政府有责任回应社会变化,立法一定有其原因。

就外界担忧会否因为发表评论而触犯禁忌造成寒蝉效应,李颂然指,须视乎言论表达的意思,执法机关有权针对超越界綫的言论采取行动,再交由法庭定夺涉案者是否有罪,本港上诉机制完善,若经考虑后还是认为判决不公可提出上诉,「任何人都应遵从规矩」,以正当手法表达意见。至于有资深大律师及大状因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而被定罪判以缓刑,是否动摇大律师对前景的看法一说,李颂然直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况且他们犯法与从事法律专业无关,仅涉及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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