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汽车分销商17品牌 指定维修涉违竞争例

2022-08-02 00:00

七家私家车分销商承诺不会执行现行的保用限制,未来亦不会列入新车的保用条款内,竞委会拟接受。
七家私家车分销商承诺不会执行现行的保用限制,未来亦不会列入新车的保用条款内,竞委会拟接受。

(星岛日报报道)竞争事务委员会昨指,调查发现涵盖宝马、奥迪等十七个私家车品牌的七家分销商,对车主施加的保用条款规定须将车送往特约维修中心保养维修,否则要承担保用失效风险。竞委会认为限制或会阻遏车主光顾独立车房,可能限制其竞争能力,令车主选择减少,保养维修价格高昂。七家分销商向竞委会提出承诺不会执行现行的保用限制,未来亦不会列入新车保用条款内。竞委会拟接受其承诺,昨展开公众谘询,本月十五日或之前提供意见,竞委会将定夺。 
竞委会昨发出新闻稿,提到涉案七家分销商分别为Cartel Motors Limited、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Inchcap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锦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意美汽车(香港)有限公司、森那美汽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宏益控股有限公司,涵盖共十七个私家车品牌,包括奥迪、宝马、雪铁龙、福特、本田、积架、起亚、Land Rover、凌志、万事得、MINI、三菱、日产、富士、铃木、丰田及Volkswagen。
致保养维修服务价格高昂

竞委会早前接触了涉案市场参与者,公开邀请公众特别是私家车车主及独立车房提供资料,深入分析相关汽车保用条款,所得意见确认了竞委会业界评估。调查发现,七家分销商在顾客购买新车时,施加了保用条款,条款包含限制,规定不论保养或维修项目是否在保用范围内,顾客均须将私家车送往特约维修中心保养或维修,若顾客不跟从,便须承担保用失效的风险。竞委会认为上述限制或会阻遏私家车车主在保用期间光顾独立车房,因而可能限制了独立车房与特约维修中心竞争的能力,可能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同时亦会令车主的服务选择减少,最终导致保养及维修服务价格高昂。
允修订合约通知客户

因应竞委会调查,七家分销商按《竞争条例》第六十条提出承诺,表示不会执行现行保用限制,亦不会将上述限制列入新车的保用条款内。分销商亦提出在承诺生效九十日内,相应修订合约并通知客户。如竞委会在谘询后接受承诺,私家车车主在选择汽车维修及保养服务提供者时,将可享有更大自由度。建议中的承诺有效期将由生效日起计,为期五年,并设有报告及监察机制,以确保分销商遵守承诺。竞委会认为分销商建议承诺能够适当地释除疑虑,拟接受其承诺。

竞委会发布了上述七家分销商建议的承诺内容、一份谘询通知以及一些常见问题,并上载了所有文件至竞委会网站www.compcomm.hk,以提供更多资料。竞委会又邀请各界人士对建议承诺提供意见,并于今年八月十五日下午六时或之前向竞委会提交申述,其后会决定是否接受上述承诺。如竞委会接受承诺,或会终止调查,不提或终止法律程序,如某方没有遵守承诺,竞委会可向审裁处申请强制执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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