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师」涉煽动案 男被告申传召3法官被拒
2022-09-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YouTube频道「牧师和你颠」男经营者,于前年至今年二月期间,疑与六旬妇人在各级法院旁听期间作出拍手、叫嚣等滋扰行为。二人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以及发表煽动文字两罪受审。男被告要求传召三名裁判官及法官作供,认为对抗辩具重要性。
辩方另挑战条例的合宪性,表明有意传召中国法律专家作供。案件押后至下周一续审。
质疑控方检控基础有误
五十九岁男被告彭满圆,昨质疑控方的检控基础有误,因频道的影片最早发布是在前年,但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十一条,控方只可在犯罪六个月内提出检控,已超越时限逾一年。控方以洗黑钱作比喻,指被告的频道犹如「户口」,被告持续上载影片维持频道运作,满足控罪「期间」此元素,故检控由该天开始计六个月以内便无不妥。郑官考虑后不接纳被告的理据,裁定控方检控基础无误。
被告亦向法庭申请传召三名不同级别的裁判官及法官,包括审理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六四非法集结案裁决的裁判官陈慧敏和高院法官杜丽冰,以及两名国安处督察及一名警员作为辩方证人。郑官认为裁判官的决定或言词与本案无关,而控方提出的检控理据不应由警员解释,故他们不能提供关键证供或支持辩方抗辩理由,乃拒绝被告申请。
辩方亦挑战条例违宪,未能满足《基本法》「依法规定」的原则,因条文中「憎恨」、「藐视」等都属主观字眼。辩方又指,条例超越对言论自由限制的合理所需,它应有个「宽阔的」诠释,认为只要不涉及暴力,对司法制度的批评无不可,并引用案例指法庭可对合宪性提出挑战,人大的决定无约束力。辩方称若法庭最终接纳控方解释,便拟传召中国法律专家作证。控方重申条文通过相称性测试,其演绎随时间改变,本港法庭可弹性审视。郑官下周将就此争议裁决。
挑战条例合宪性下周裁决
被告彭满圆和六十七岁女被告赵美英均报称无业,同被控于本年一月四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第三庭发表煽动文字,即具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
彭另被控于前年十一月十七日至本年二月十六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制作、上载及广播YouTube影片并维持一个YouTube频道。案件编号:WKCC 92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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