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立会贴煽动海报 内地工程师被拘捕

2022-10-26 00:00

展示检获证物,包括疑犯犯案时所穿衣物。
展示检获证物,包括疑犯犯案时所穿衣物。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大楼公众示威区之告示板上,本月中被人张贴三张怀疑带有「煽动」文字海报,部分带有意图令人对中央政府或者中央领导人,产生憎恨或藐视,其后亦被人上载到社交媒体分享;警方经翻看「天眼」片段追查,前日早上,于将军澳一个私人屋苑附近,拘捕一名内地工程师,疑与案有关。 
港岛总区刑事部总督察卢彦霖表示,警方于二○二二年十月十六日上午约七时半,接获立法会保安中心报案,指立法会大楼公众示威区之告示板上,被人张贴了三张怀疑带有「煽动」文字海报。立法会职员随即将海报移除,并交由警方处理。警方检视该三张A4纸大小的海报内容,发觉印有多行字句及口号。据了解,海报内容大致是疑犯表达对内地不要核酸及世界各地学生反华等不满意见,部分字眼怀疑带有意图令市民对中央政府或中央领导人,产生憎恨或者藐视。

警方经翻看附近闭路电视录影片段,发现于二○二二年十月十五日深夜时分,一名男子独自到达立法会公众示威区之告示板前贴上三张海报后,更用手机拍照,其后急步离开现场。而该名男子所拍摄之海报照片,其后亦被人上载到社交媒体分享。
持工作签证来港1年

疑犯离开现场后,曾于附近地方更换衣着打扮,企图增加调查难度,警方经检视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后,成功锁定该名疑犯身分;至前日(十月二十四日)早上,警方采取行动,于将军澳一个私人屋苑附近,拘捕一名二十七岁姓石内地工程师,他持工作签证来港约一年,罪名为煽动意图。并在该男子住所检获两部手提电话,两部手提电脑及一部打印机,以及疑犯犯案时穿的两套衣服,怀疑与案件有关,被捕男子现仍被扣留调查。

警方呼吁,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十条,任何人发表具煽动意图之文字,或者刊印、展示煽动意图之刊物,都属违法。第一次定罪可监禁两年,而无合理辩解下,管有煽图刊物,亦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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