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村屋僭建未遵拆令 申诉署轰屋署执法不力

2023-02-17 00:00

赵慧贤公布屋宇署对新界村屋僭建物所采取执管行动的调查结果。
赵慧贤公布屋宇署对新界村屋僭建物所采取执管行动的调查结果。

(星岛日报报道)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当局对新界村屋僭建物所采取的执管行动,发现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发出5384张清拆令,其中2016张期限已届满,但仍未获遵从,占约37.4%,反映屋宇署未能遏止僭建物蔓延,清拆令遵从率显著地低;加上有数以年计的时间无采取跟进行动,或令业主产生错误期望,以为该署已接纳僭建物的存在。

申诉专员赵慧贤昨日指出,在2012至2021年期间,屋宇署就正施工的僭建物发出606张清拆令,有147张至2021年底仍未获遵从,当中近68%是2018年或以前发出。新建僭建物亦有类似情况,署方发出的2020张清拆令中,有755张至2021年底仍未获遵从,当中有47.8%是2018年或以前发出。

调查指出,屋宇署接获关于正在施工僭建物的举报后,虽能按服务承诺,安排顾问公司于48小时内到场视察,但在9至18个月后才发出清拆令,明显不符合须采取「即时」执法行动的目标。有个案亦显示,清拆令由发出当日起计,约4至19个月后才送交土地注册处登记。
18个月才发出清拆令

法律订明,违反清拆令,一经定罪可罚款20万元及监禁1年,不遵行命令期间,每日可罚2万元,但结果显示,屋宇署发出的1383宗检控中,972宗成功入罪,每宗平均罚款只是约9500元,被判监仅有6宗,涉及3间村屋,有86宗属再次被成功入罪,平均罚13400元,认为惩处的阻吓力不足。

至于获屋宇署委聘的顾问公司每年会到一定数目的新界目标乡村进行大规模行动,惟截至2021年12月底,仅完成约46%的认可乡村,估计要再花10年时间才能完成勘察。公署建议屋宇署集中资源在严重的僭建物,优先作出检控,并与地政总署加强协作及改善资料交换机制。记者 黎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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