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效能「肥佬」 物流署追讨供应商1650万

2023-03-28 00:00

政府物流服务署早前采购大量口罩,以应付政府内部的逼切需要。图为物流服务署。
政府物流服务署早前采购大量口罩,以应付政府内部的逼切需要。图为物流服务署。

(星岛日报报道)2020年初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口罩供不应求,政府物流服务署采用不同途径和方式直接采购口罩,以应付政府内部的逼切需要。物流署向口罩供应商分两批购入共269万个医用口罩,交货后发现口罩细菌过滤效率(BFE)全部低于95%,即低于国际标准ASTM Level 1 的性能要求,指示退款不果后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口罩供应商连本带利退回近1650万元已付款项。
细菌过滤效率低于95%

本案由律政司司长代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提出民事诉讼,被告为Refan Hong Kong Limited。入禀状指,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在2020年2月,以每个口罩$7.2的价格,向被告购入100.2万个口罩,耗资逾721万元;另以每个口罩$5.5的价格,向被告购入170万个口罩,耗资935万元。第二批口罩因尚欠1.2万个口罩未能寄送,被告遂按$5.5的单价退款6.6万元予政府。

政府在2020年3月收到涉案合共269万个医用口罩后,发现涉案口罩细菌过滤效率(BFE)低于95%,质量不及格,又不符合一般市面贩售的口罩规格,即低于国际标准ASTM Level 1的性能要求。政府指被告违反协议条款,曾在2020年12月透过律师根据合约去信被告拒绝交付涉案口罩,要求被告赔偿近1650万元已付款项但不果,遂入禀兴讼追讨款项。政府物流服务署回覆本报指:「由于司法程序已展开,现时并不适合作任何评论。」

现任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本报访问指,政府在疫情期间因口罩供应极度紧张,不经招标程序批出直接采购合约的方法绝对可取,是为香港人的健康谋福祉,认为如情况是口罩供应商没有按合约要求提供货物,便应透过司法途径去追讨。由于涉案货物是在香港交货,符合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即使追讨款项的对象是海外公司,亦不会令追讨过程加添困难,亦毋须担心追讨不果。假若政府胜诉,香港法院的民事裁决在全球大多数国家均会受到尊重并予以执行。
涉案供应商已不在报称地址

 《星岛》记者上门到涉案口罩供应商位于旺角弥敦道655号10楼的报称地址时发现,该单位属秘书公司,分租给四家公司,涉案口罩供应商已经不存在于上址,但该单位外的公司水牌仍写有雇佣中心、人力资源顾问公司、清洁服务公司等在该址挂名经营。案件编号:HCA4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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